截至2025年8月15日收盘,铁流股份(603926)报收于13.16元,较上周的12.75元上涨3.22%。本周,铁流股份8月11日盘中最高价报13.7元。8月14日盘中最低价报12.7元。铁流股份当前最新总市值30.89亿元,在汽车零部件板块市值排名200/230,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4432/5152。
本周关注点
铁流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会议将于2025年8月22日上午9:30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兴国路398号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议程包括审议各项议案、股东发言及答疑、投票表决、宣布表决结果、宣读股东会决议和律师见证意见。主要议案如下:一是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未达标及退休,公司回购注销385,920股限制性股票,总股本减少至234,716,611股,注册资本相应减少。公司决定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修订《公司章程》。二是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议案,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股东会议事规则》《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请股东审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梅雪 0571-86280821。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相关者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制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定。独立董事应在公司中保持独立性,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影响,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不得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具有良好个人品德。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支持,确保其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独立董事履职事项涉及信息披露的,公司应及时办理披露事宜。制度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应严格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占用,依法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利益。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代偿债务等。对于已发生的资金占用问题,公司应及时整改。被占用资金原则上应以现金清偿,若以非现金资产清偿,需符合特定条件并经过评估、审计及股东会批准。公司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应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杜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协助、纵容资金占用时,公司将给予处分。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事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该制度明确了股东及董监高人员持股变动的管理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份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且在特定期间内不得买卖公司股份,如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此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且需在股份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对于大股东减持股份,制度规定了具体的限制条件和披露要求,包括不得减持的情形、减持计划的披露时间及内容等。制度还详细规定了因公司股本变动导致股东权益被动变化的披露要求,以及增持股份的行为规范。最后,制度明确了违规减持的处罚措施,并规定了相关股东增持股份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公司应确保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需及时向董事会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关联交易涵盖多种交易事项,价格应公平合理,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关联交易审批权限根据不同金额和比例,需经独立董事、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殊情况除外。委托理财等关联交易可合理预计额度。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日常关联交易需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特定情况下,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议和披露。公司应按要求披露关联交易内容。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旨在完善薪酬管理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公司规模与业绩、责权利对等、公司长远利益、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薪酬标准与方案考核及管理,人力资源部、内审部配合具体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年度业绩挂钩。考核年度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拟定绩效薪酬发放方案。公司代缴个人所得税。若董事、高管因违规行为或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况,不予发放绩效年薪或津贴。薪酬体系将随公司经营状况调整,依据同行业薪酬增幅、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组织结构调整、岗位变动及年度考评结果进行调整。本制度经董事会制定并解释,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不定期召开,通知需提前10日或5日发送。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及保管印章。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提案内容须属董事会职权范围内。董事应亲自出席,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审议关联交易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应对会议决定做记录,保存10年。会议记录包括日期、地点、出席人员、议程、发言要点及表决结果。董事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未通过提案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内容。董事长负责落实决议并检查执行情况。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如下:为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应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依法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侵占公司利益。公司对外担保需核查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审慎判断其偿还债务能力。提供担保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特定情形下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包括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等。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控股股东等关联人应提供反担保。公司应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督促其履行偿债义务,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担保需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应比照担保规定执行。公司应妥善保管担保合同,跟踪被担保企业情况,及时处理突发情况并向债务人追偿。违反担保管理制度的行为将被追究责任。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召开。股东会应在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公司应严格按规定召开股东会,董事会需履行职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应在规定时间内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提案内容应明确并符合法律规定。股东会应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决议内容违反法律的无效。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信息披露不符合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可采取相应措施。董事或董事会秘书不履行职责的,中国证监会可责令改正或实施市场禁入。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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