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布了其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债务人债务提供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并应采取反担保等必要措施防范风险,反担保提供方需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在对外担保的权限范围方面,有多种情形需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等。股东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有不同的表决权要求。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应当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除股东会审议的担保外,其余由董事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审批时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公司对外担保的具体事务由财务部负责,财务部有对被担保单位资信调查等多项职责。被担保方须具备如具备借款人资格、资信较好等多种条件。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在决定担保前要掌握债务人资信状况。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参与担保事宜的部门和责任人有报告责任。
此外,公司全体董事需按规定审核对外担保事项,相关审核部门及人员若违规操作给公司造成损失将被追究责任。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