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把公益诉讼检察与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并列为“四大检察”统筹推进,取得积极成效。2014年10月至2024年12月,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111.7万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100.3万件,民事公益诉讼11.4万件,有效促进完善公共利益长效保护机制。
检察机关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取得积极成效,有力维护公共利益。 张琳/制图
围绕“国之大者”,服务发展和安全
检察机关主动融入和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54.8万件,督促保护耕地、林地、草原、湿地等800余万亩,切实服务绿色低碳发展。最高人民检察院将检察公益诉讼作为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会同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等部门,完善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践中,一些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现实难题,案涉水域连接多个省份,上下游、左右岸治理不一,污染问题多年难解。针对这种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立案办理了万峰湖、南四湖、珠江水环境以及长江船舶污染等生态环境保护系列专案,组织各地检察机关同步办理相关案件,并积极向本地党委报告,以检察协作推动多部门协同、全流域联动,携手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难题。
坚决维护国防安全。办理国防和军事领域公益诉讼4672件,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空军机场净空、舰艇航道净海等公益诉讼监督。例如,某海域被当地渔民非法养殖侵占,严重影响附近部队军事训练安全。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组织属地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立案,协同军地相关部门清理非法养殖设施4.6万亩,推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保障部队训练安全。
服务文化强国建设。开展长城、大运河文化遗产、传统村落、石窟文物保护等专项行动,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2.1万件。在青海宏觉寺案件中,作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宏觉寺前厅被占用,部分山墙损毁、屋面塌陷,亟须保护修缮。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立案,综合运用磋商、公开听证等方式,督促主管部门进行抢救性修复,使这一见证民族团结的历史文物得到妥善修复保护。
践行司法为民,维护人民利益
检察公益诉讼是一项重要民心工程,从绿水青山到衣食住行,守护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
保护食品药品安全。聚焦社区团购、网络营销、直播带货等重点领域,着力纠治制假售假、非法添加、违规销售等突出问题,办理公益诉讼20.3万件。
保护安全生产。聚焦防范化解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办理公益诉讼7.8万件。有志愿者反映购买的灭火器无法灭火,安徽检察机关调查发现该类灭火器确有重大安全隐患,遂以检察建议督促主管部门专项整治、强化监管,查获伪劣灭火器数百万具,抓获涉案人员22人。
保护英烈和军人合法权益。聚焦损害英烈、军人荣誉名誉等合法权益问题,办理一批公益诉讼案件。例如,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办理了仇某诋毁贬损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罗某侮辱“冰雕连”英烈荣誉名誉等公益诉讼案件。浙江军地检察协作,对3名网络自媒体博主恶意制作、传播虚假视频,将一开国少将污蔑成叛徒的违法行为,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责令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公益损害赔偿责任,捍卫英烈荣光。
保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围绕保障孕产期权益、反就业歧视等,办理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3099件。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公益诉讼推动主管部门完善电竞酒店、盲盒市场、剧本杀、密室逃脱等监管制度,办理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3.7万件。加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保障,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1.4万件。一些药品说明书“字小如蚁”,而且大多没有盲文版,影响老年人、视障人士用药安全。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向有关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将药品说明书改造为大字版、盲文版、语音版等无障碍版本。这类案件还为立法提供了实践样本,后来通过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明确要求,“药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语音、大字、盲文、电子等无障碍格式版本的标签、说明书”。
立足法律监督,助推社会治理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在检察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通过审前督促履职、依法提起诉讼等手段,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实践中,检察机关注重在审前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维护公益职责,以更高效率、更低成本争取最佳办案效果。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80.5万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98.7%,保护公益效果十分明显。对发出公告或检察建议后未落实公益保护责任的,向法院提起诉讼6.3万件,99.8%得到裁判支持。
基于良好实践成效,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得到广泛认同和支持,成为检察机关携手各方共护公益、共促治理的重要依托。最高人民检察院与36家行政执法机关等单位共建协同履职机制,27个省级党委和政府出台支持检察公益诉讼的意见,30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出台加强检察公益诉讼的决定,共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治理难题,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实践证明,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利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也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独具特色、独树一帜,既扎根中国大地、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也为世界法治文明贡献了公益保护新样本、新形态。在世界自然保护大会、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大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年会等重要国际会议上,中国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获得相关国际组织、司法人士热情关注和普遍好评。
更多阅读: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完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
(策划:刘名美 审核:李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