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不同意调解,我已经好几个月没见过我女儿了,我要求调取李丽名下全部财产,你这么多次打电话执意调解,肯定是偏向她,你告诉她,这场官司我一定奉陪到底!”“刘法官,谢谢你,是你不厌其烦地劝说和多次调解,让我见到了我的宝贝女儿!”这是开庭前、后当事人的不同态度。近日,经过两次庭审,四个多小时的沟通,哈市道外法院的法官为这场抚养权之争画上了句号。
父亲看女儿总受限 “抢”未果 母亲彻底拒绝其看女儿
记者从哈市道外法院了解到,办案法官初次接触李丽(化名)与赵墨(化名)的离婚案,是在未收到纸质卷宗前。李丽给办案法官打电话,焦急地询问开庭时间。
据道外法院介绍,李丽与赵墨于2019年8月登记结婚,2020年10月生育女儿赵小花(化名)。孩子出生后,因家庭矛盾,李丽与赵墨感情不和,长期分居。
记者从道外法院了解到,二人分居期间,赵小花一直随李丽共同生活。赵墨及其父母因看望赵小花一直受限,便想借助亲子鉴定的机会,在司法鉴定服务中心将孩子“抢”回身边,但最终未能如愿。这件事让李丽自此拒绝赵墨及其父母看望赵小花。
双方同意离婚 但孩子归谁争执不下
据道外法院介绍,本案送达时,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争执不下。
记者从道外法院了解到,最初,办案法官想先安排一次调解,但调解当天,赵墨没有到庭。打电话询问时,其称不同意和李丽调解,和李丽没什么好说的,要求调取证据后直接开庭。因劝解赵墨未果,本案只能择期开庭,以期在开庭过程中对双方当事人展开调解工作。
据介绍,在这场离婚案件中,赵墨“抢”孩子这一问题,像一把利刃,彻底斩断了李丽本就脆弱的信任。那一刻,办案法官深知,此案的关键已不仅是抚养权归属的法律判断,更是如何弥合孩子父母信任的鸿沟,为孩子重建一个虽父母分离但仍能感受到父母之爱的城堡。
首次庭审中,李丽与赵墨针锋相对,互不让步。举证阶段,再次申请调取相关证据而休庭。庭后,办案法官虽多次打电话沟通,但双方态度坚决,不容分说。
二次开庭 父亲同意女儿由母亲抚养
据办案法官介绍,第二次庭审,赵墨意外地答应可以和法官单独聊聊。在沟通中,法官向赵墨告知了相关法律规定,并告诉他,法律赋予的抚养权不仅是权利,更是他和李丽的共同责任。争夺的硝烟,最终灼伤的只会是孩子稚嫩的心灵。
看着赵墨紧锁的眉头微微松动,法官继续说:“孩子自出生便在妈妈身边,你与李丽分居的几个月里,更是姥姥、姥爷在无微不至地照顾与陪伴,孩子现在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生活环境,在这个环境中,孩子感受到的是妈妈、姥姥、姥爷的照顾,而不是爸爸、爷爷、奶奶常伴左右的快乐。强行改变现状,对她幼小的心灵是否会造成伤害?你因长久分离正经历着思念之痛,难道还要让孩子承受与妈妈分别之痛吗?父爱如山,这份爱不应成为占有,而应化作守护她安宁成长的基石。”
赵墨的防线最终在“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前逐渐瓦解,终于松口同意孩子由李丽抚养。
将探视方式写进调解书 时隔数月 父亲终于又见到女儿
据道外法院介绍,尽管抚养权已达成一致,然而,赵墨仍很忧虑:“法官,我信不过李丽,她以后绝对不会让我见孩子。”于是,办案法官又从探望次数、时长、接送方式等方面让双方一点点协商,将每一个细节都白纸黑字地落在调解书上。
调解协议签订后,赵墨再次请求:“法官,能不能帮我和李丽说一说,让我先和孩子视个频,已经几个月没见到她了……”
法官看向李丽时,李丽仍不情愿,法官轻声劝导:“让孩子听听她爸爸的声音,让她知道,爸爸的爱从未离开。”李丽沉默片刻,拨通了孩子姥姥的电话。“爸爸,我想你了”,当电话那头传来赵小花稚嫩又清晰的声音时,赵墨的泪水打湿了眼眶。
哈市道外区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法官刘雪娇向记者介绍,虽然按照法律规定,子女已满两周岁,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但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仍应尽量促成父母双方协商一致,这样对子女的成长更为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