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5年7月16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林清容 通讯员 司新宣)近日,广东商事调解工作会议暨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颁证仪式在广州召开,48名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持证上岗”,其中深圳有12名调解员获颁证书。目前,商事调解组织登记制度改革已纳入第二批深圳综合改革试点任务事项,深圳市司法局在会议上作工作交流发言,分享深圳在商事调解中创新领跑、规范管理的经验。
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选任是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推动三地调解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的重要举措。2024年,粤港澳三地法律部门共同启动大湾区调解员选任工作,共计146名常居粤港澳的调解员入选《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名册》,其中广东省48名。这支由三地共同认可的专业队伍,具备国际视野和过硬实力,将成为大湾区跨境争议解决的中坚力量,深圳共有12名调解员入选,有律师、高校学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等。
深圳先行探索商事调解,通过制度创新、专业赋能与湾区协同,构建起高效多元的商事纠纷化解体系。据统计,截至2025年二季度,全市商事调解组织增长至46家,专业调解员人数达到2717名,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新动能。
坚持立法先行,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为商事调解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支撑。2022年,深圳出台全国首部专门规范商事调解组织的地方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为商事调解组织“正名”,明确了其合法身份以及主管单位职责,为行业发展铺设“高速路”。
为进一步规范行业发展,深圳成立全国首个商事调解协会,出台《关于规范商事调解收费的实施办法(试行)》,有效激发商事调解市场活力;还发布了全国首个《商事调解工作规范》团体标准,正在制订11个标准文件,逐步构建起“机构准入-过程监管-质量评估”全流程标准体系,开启国家商事调解服务标准化试点新篇章。
互通湾区资源,升级跨境服务。目前,全市有5家商事调解组织办理涉外案件,港澳台及外籍调解员达377名,自2022年以来,共受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1380宗,涉及金额约31.2亿元。
布局未来发展,深圳将推动商事调解组织登记改革平稳有序开展;扎实推进国家商事调解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推动“民营经济解纷中心”实体化设立,营造“调解优先、和谐共赢”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