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7月14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从坚持和加强党对审判工作的领导、以严格公正司法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审判工作支撑保障等6方面作出部署。
南都记者关注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为有效治理轻微犯罪提供契机。今日发布的《意见》再次提出,完善人权司法保障机制,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依法审理数据产权归属纠纷,推动数据要素高效流通
在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意见》提出,依法严惩各类经济犯罪,依法严惩贪污、职务侵占、行贿、受贿等腐败犯罪,有力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完善产权司法保护机制,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依法适用财产保全和司法强制措施,避免对合法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意见》还提出,完善在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产品缺陷、环境污染等领域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健全有效防范、依法甄别纠正涉企冤错案件机制。强化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加强破产审判工作,推动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依法审理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市场交易、权益分配、利益保护等纠纷,推动数据要素高效流通和交易。
在加强金融审判方面,《意见》提出,依法严惩操纵市场、内幕交易、非法集资、贷款诈骗、洗钱等金融领域违法犯罪,加强金融领域非法中介乱象协同治理,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完善数字货币、移动支付、互联网金融、跨境金融资产交易等新兴领域金融纠纷审理规则。健全金融领域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衔接机制。
此外,在加强知识产权审判方面,《意见》要求,加大对关键前沿领域科技创新和商业秘密的司法保护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完善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健全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衔接机制,推动知识产权领域综合治理。
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司法裁判规则
在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方面,《意见》提出加强家事、医疗、养老、就业、消费等民生领域司法保护,增进民生福祉。健全家事调查、心理疏导、判后回访帮扶等家事审判方式,完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妥善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促进形成平等、和谐、互信的医患关系。探索推进涉老矛盾纠纷的预警、排查、调解工作。依法维护平等就业和劳动权利,严惩恶意欠薪,及时兑现农民工胜诉权益,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司法裁判规则。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
近年来,加强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议题备受社会关注。《意见》对此提出,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的保护帮扶。做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工作,协同开展专门教育、专门矫治教育,对主观恶性深、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的,坚决依法惩治。深化推进家庭教育指导、社会调查、社会观护等工作。完善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联动协同机制。
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完善刑案二审开庭制度
近年来,我国刑事犯罪结构显著调整,重罪数量及占比明显下降,轻罪数量及占比持续上升。伴随这一变化,影响百万人的“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构建被提上日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为有效治理轻微犯罪提供契机。
今日发布的《意见》再次提出,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光权曾在今年全国两会提交建议,呼吁制定具体措施,推动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尽快落地。
周光权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实生活中的大量实例已经表明,轻微犯罪的犯罪记录如果不及时封存,已经刑满释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正常的求职、求学、生活会因此受阻,进而导致他们改过自新后复归社会变得很困难。普通民众将受过刑事处罚的人视为高危人群;用人单位对其拒绝录用,刑满释放人员再次犯罪成为可能,使社会充满风险。因此,建议有关部门紧锣密鼓抓紧研究,最好由中央政法委牵头,公安部会同“两高”加强调研,制定具体措施,推动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尽快落地。
在完善人权司法保障机制方面,《意见》还提出,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等法治原则,坚持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完善刑事案件证人出庭、非法证据排除、二审开庭制度,推进庭审实质化。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保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合法性、自愿性。深化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