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7月2日消息,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旋极信息提问:公司之前的股东大会,投票,每项投票数都没有达到公司股份数的一半,这样的董事会议事是怎么通过的?不要说参与投票的股份投赞成票过半,这是另外一个问题!正常股东大会,参与投票的股份不过半数,这怎么能代表公司?怎么能启动股东大会。
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中的相关规定:“股东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感谢您的关注。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