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2,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布了其对外担保决策制度。这一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和公司财务安全。
该制度明确了“对外担保”的定义,包括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以及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公司提供担保。
在担保对象方面,公司可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较强偿债能力且符合特定条件的单位担保,如因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或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对于不符合条件但担保风险较小的,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也可提供担保。
在决策程序上,公司提供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后及时对外披露。特定情形下,如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情况,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部分担保事项时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时,对方应提供反担保。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时,其他股东应按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制度还规定了对外担保的披露情形,如被担保人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或出现破产等严重影响还款能力的情形。同时,对担保的日常管理、董事及相关人员的责任等也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一制度的发布将有助于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对外担保方面更加规范、科学地决策和管理。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