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均接到2至3通银行的推销电话,令人不堪其扰。”近日,上海的胡先生因多次投诉无果,将频繁打来骚扰电话的银行起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经过3个月的立案、审查、调解流程,胡先生最终得到了银行代理人的当庭道歉,并获得5000元赔偿金。
这一事件不仅为胡先生个人讨回了公道,还具有示范意义。
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被银行、保险公司、电信运营商等机构频繁拨打推销电话的经历。虽然不堪其扰,但多数人往往选择忍气吞声或向基层话务员发泄情绪,真正站出来维权的人寥寥无几。本案中,银行法务坦言,这是该公司有史以来第一次因为推销电话和短信被起诉。
消费者怠于维权,原因并不复杂。一方面,怕麻烦,维权费时费力费心,担心得不偿失,不愿较真;另一方面,对法律法规不熟悉,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不足,甚至有“胳膊扭不过大腿”的顾虑。
其实,依法维权并不难。胡先生对法律只懂皮毛,但他有个简单的想法——“不能让拨打骚扰电话的违法成本那么低”。了解了《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的规定后,他迅速梳理、固定证据,仅用15分钟便完成网上立案。从投诉无门到依法亮剑,胡先生展示了普通个体将抽象法律条文转化为具体维权实践的行动力。
其实,只要消费者“认真”起来,一些机构立马就“怂”。据报道,在开庭过程中,对方法务很坦诚,认为“这个案子几乎不存在辩驳的空间,证据、事实都非常清晰”。胡先生成功维权的案例,使“私人生活安宁”不再停留于纸面,而成为可借鉴的现实案例,为更多消费者维权提供了参考。(陈广江)
来源:湖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