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零壹智库
就在刚刚,金融支持提振消费的又一重磅文件出炉。
6月24日下午五点,央行、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金监总局、证监会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而在3月中旬,央行信贷市场司负责人车士义便透露,将会同金融监管等部门,研究出台金融支持扩大消费的专门文件,强化金融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的协同,引导金融机构从消费供给和需求两端,积极满足各类主体多样化的资金需求。
作为继《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和《关于发展消费金融助力提振消费的通知》之后的重要政策文件,《指导意见》政策层级更高、覆盖范围更广、部门协同性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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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再发力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面临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2025年上半年,尽管经济总体保持恢复态势,但消费增长动力仍显不足,居民消费信心有待进一步提升。
在这一背景下,《指导意见》旨在通过系统性金融政策安排,全面激发消费市场活力,其出台并非孤立行动,而是建立在前期一系列政策探索的基础上。
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首次在促消费文件中强调稳股市、稳楼市,并提出30条提振消费举措,将“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列为年度经济工作的首要重点任务。
随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发展消费金融助力提振消费的通知》(以下简称《消金通知》),要求金融机构围绕扩大商品消费、发展服务消费和培育新型消费,丰富完善金融产品和服务。
与前述政策相比,《指导意见》具有更高的政策层级和更广的覆盖范围,从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拓展到整个金融行业,体现了多部门协同发力的政策思路。
首先,《指导意见》由央行牵头,联合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金监总局、证监会等共同制定,形成了财政、金融、产业、就业、社保等多领域政策的“组合拳”。这有助于解决消费领域面临的系统性挑战,避免政策碎片化导致的短期化效应。
从定位来看,《指导意见》不再局限于单一的金融支持手段,而是构建了一个全方位的金融促消费框架,既关注消费需求端的金融赋能,也重视消费供给端的金融支持;既包含短期刺激措施,也着眼于长期制度性建设;既运用传统货币政策工具,也创新结构性支持手段。
《指导意见》不仅包括金融机构的行为规范,还涉及货币政策工具创设、财政金融政策协同、消费金融市场发展等更为广泛的议题。例如,《指导意见》提出的设立5000亿元“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用于消费领域等措施。
《指导意见》是对《消金通知》的拓展和深化。
例如,《消金通知》要求金融机构“围绕扩大商品消费、发展服务消费和培育新型消费,丰富完善金融产品和服务”,而《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为“引导金融机构围绕以旧换新、智能产品、冰雪运动等新消费场景,研究推出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
同样,对于个人消费贷款纾困,《消金通知》提出了原则性要求,而《指导意见》明确了更为具体的操作指引,包括“合理商定贷款偿还的期限、频次”等。这种政策细化体现了从原则导向到操作导向的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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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亮点
《指导意见》包含多项创新举措和政策突破,其核心亮点体现在消费场景金融支持深化、重点群体精准服务以及金融市场与消费联动机制等方面。
在消费场景金融支持深化方面,《指导意见》要求金融机构围绕以旧换新、智能产品、冰雪运动等新消费场景,研究推出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同时,加大对数字、绿色、智能等新型消费的金融支持力度,量身定制适配性强的金融解决方案。
这一模式突破了传统消费信贷的单一维度,将金融服务深度嵌入消费生态链条,有助于形成“消费场景+金融服务”的良性互动。
值得注意的是,《指导意见》特别强调对消费供给端的金融支持,包括加大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教育培训、健康养老等消费服务行业的信贷投放,支持消费供给主体健康发展。
针对重点消费群体的精准金融服务,《指导意见》提出要为高校毕业生、新市民、自由职业者等群体适度减免相关费用、优化金融服务。对于信用良好但暂时遇到困难的借款人,鼓励金融机构合理商定贷款偿还的期限、频次,有序开展续贷服务。
在支付便利化方面,文件要求为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等特殊群体提供高效、便捷的消费支付体验。措施直击当前消费金融服务的痛点难点,有助于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可得性,让更多群体能够享受到便捷、普惠的消费金融服务。
《指导意见》还创新性地建立了金融市场与消费的联动机制,这是以往政策中较少涉及的领域。文件明确支持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用于消费领域,以消费贷款、汽车贷款为基础资产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加大汽车贷款、消费贷款投放。
这种机制创新一方面为消费金融提供了多元化的资金来源,另一方面也将消费市场与资本市场有效连接,形成良性循环。
此外,《指导意见》建立了更为系统的政策保障体系,包括货币政策支持、财政贴息激励、监管考核引导等多重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