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5日,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防范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并保护投资者权益。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事项,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但不包含公司或子公司为自身负债提供的担保。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需执行该制度并及时通知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不得提供担保,且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在担保对象方面,可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较强偿债能力且符合特定条件的单位提供担保,如互保单位、有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等;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担保时,其他股东原则上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在担保的审查与审批环节,董事会决定担保前要掌握被担保人资信状况并分析利益风险,经办责任人要进行尽职调查。对于有多种不良情形的,原则上不得提供担保。同时规定了不同情形下担保额度预计、调剂等内容,以及股东会、董事会对担保事项的审议权限、表决要求等,如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独立董事事先认可等。
担保合同订立需董事长或授权人员根据决议签署,必须订立书面合同且经法务部或法律顾问审阅。在担保风险管理方面,财务部为日常管理部门,负责登记备案等工作,还应加强对被担保单位的跟踪管理。若出现被担保人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此外,制度还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在违规担保等情况下应承担的责任。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