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惠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外土地纠纷,及时化解矛盾,收获了当事人的一致赞誉。
案件回顾
2022年5月,李某某因修建鱼池,占用了玄某某等五人家庭承包户内的部分土地,后经过协商,李某某返还了土地,但玄某某认为没有完全返还,并向李某某主张因挖鱼池导致的各项经济损失。双方各执一词,在争吵中矛盾逐渐升级,最终玄某某等五人将李某某起诉到法院。一审判决后,玄某某上诉,后长春中院发回重审。
调解经过
案件发回后,承办法官刘悦驰考虑到部分原告已加入外国国籍并长期居住国外出庭不便,故积极与原告沟通,找寻调解的可能性,在得知原告的主要诉求为完全返还土地后,便决定组织原被告与村委会一同到现场进行量地。
近日,案件合议庭成员与原被告、村委会成员一同到玄某某等五人的承包田内进行量地,经过专业仪器测量后,发现玄某某等五人的土地并不少于其承包合同内的面积。在与原被告就经济损失赔偿金额协调一致后,当场制作调解笔录,并将笔录发送给部分涉外原告予以及时确认。李某某当场给付了赔偿金额,双方至此握手言和。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为构建和谐乡村贡献了法院力量。接下来,德惠法院将继续把司法服务下沉到基层一线,主动融入乡村振兴大局,积极探索“田间法庭”等便民举措,为农业生产、农村稳定、农民幸福持续保驾护航。(刘悦驰)
来源:德惠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