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4日,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布其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需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信进行审核,被担保对象要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等多方面要求。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需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其中,一些对外担保行为在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须报股东会审议批准,如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提供的任何担保等多种情况。在审议相关担保事项时,关联董事或股东应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发表独立意见,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核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时,其他股东原则上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对外担保事项经批准后,由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签署担保合同。公司应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相关资料,对外担保债务到期后,要督促被担保人履行偿债义务,若需展期或主债务合同变更,要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应按照规定进行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有关人员若违规操作将承担相应责任。此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