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公告
创始人
2025-06-12 07: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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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5-040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更好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拟按照现行的《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全面性的梳理与制定,本次具体修订制度列表如下:

因本次各议事规则及各项制度修订均为全文修订,因此不再逐条比对。

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5-043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湖北高能鹏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能鹏富”),

新沂高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沂高能”),

靖远高能环境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远高能”),

珠海市新虹环保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新虹”),

岳阳锦能环境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锦能”),均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为高能鹏富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为续授信担保额度;

本次为新沂高能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为新增授信担保额度;

本次为靖远高能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为续授信担保额度;

本次为珠海新虹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为新增授信担保额度;

本次为岳阳锦能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为新增授信担保额度。

截至2025年6月11日,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为高能鹏富提供担保余额为59,420万元,为新沂高能提供担保余额为23,100万元,为靖远高能提供担保余额为82,650.01万元,为珠海新虹提供担保余额为26,622.84万元,为岳阳锦能提供担保余额为52,708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为珠海新虹提供担保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 特别风险提示:经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84,949.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2.04%,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276,929.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1.16%。截至2025年3月31日,珠海新虹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2025年拟对外提供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2,438,800万元:其中预计截至2025年6月4日已存续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1,548,8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890,000万元,该新增890,000万元额度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拟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527,58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拟为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362,420万元,本次担保预计有效期为自2025年6月5日起12个月止。

本次为上述公司提供新增担保包含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对其新增担保预计范围内,本次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无须单独召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详情如下: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湖北高能鹏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225914948739

法定代表人:杨文明

注册资本:3,807.55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阳新县富池镇循环经济产业园

成立时间:2012年4月9日

经营范围:危险废弃物、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减量化处置及综合利用(危废来源为:含铜、镍表面处理废物、含铜、镍电镀污泥、含铜废物、含镍废物、铜镍冶炼烟道灰,一般工业固废来源为铜冶炼、铅冶炼工业炉渣),危险废弃物、固体废弃物处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校企合作服务;产学研服务;实习实训服务等技术服务;金属矿产品、非金属矿产品购销。(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高能鹏富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5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二)公司名称:新沂高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81MA20CQ6B5G

法定代表人:魏天林

注册资本:17,65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新沂市双塘镇袁湖村

成立时间:2019年11月7日

经营范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活垃圾处理;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城市污泥综合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热力生产和供应;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保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新沂高能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5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三)靖远高能环境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42177886570XE

法定代表人:谭承锋

注册资本:11,58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刘川镇南山尾村

成立时间:2005年1月1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属材料制造;贵金属冶炼(除稀土、放射性矿产、钨);稀有稀土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农副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日用百货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黑色金属铸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靖远高能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5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四)公司名称:珠海市新虹环保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740827185F

法定代表人:彭华真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赤三南路1号

成立时间:2002年7月1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珠海新虹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其65%的股权,珠海市隆虹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35%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5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五)公司名称:岳阳锦能环境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600782878976P

法定代表人:吴健

注册资本:28,177.082614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陆城镇静脉产业园

成立时间:2005年12月27日

经营范围:从事垃圾焚烧处理、发电、供热、供冷等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及其它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营及推广应用,相关技术的培训、咨询服务;相关设备、仪表及配件、机具、材料的购销;废水、废气、废渣、噪声治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岳阳锦能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控股子公司岳阳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5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高能鹏富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本次担保对应主债权发生区间为2025年6月12日起至2028年6月11日,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在保证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保证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二)新沂高能向江苏新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担保责任;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三)靖远高能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保证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珠海新虹向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其他相关合理费用;

是否存在反担保:是,其他股东珠海市隆虹实业有限公司以持股比例为限为本次授信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珠海新虹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或办理保理业务的担保协议

1、综合授信业务保证合同: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担保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整及利息(包括逾期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是否存在反担保:是,其他股东珠海市隆虹实业有限公司以持股比例为限为本次授信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2、保理业务保证合同: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担保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

债务人应向债权人偿付的全部债务本金(贷款本金)、利息(包括逾期罚息和复利)、单据处理费、应收账款管理费、信用风险担保费(如有)、延期期间应收账款管理费、违约金、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有关银行费用等);

债权人作为受让应收账款的债权人,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任何应收账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

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变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等),但实现债权与担保权的费用不包括在保证合同所述之最高债权额限度内;

是否存在反担保:是,其他股东珠海市隆虹实业有限公司以持股比例为限为本次授信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珠海新虹本次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或办理保理业务将共用5,000万元额度,故本次公司为上述两种融资形式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

(六)岳阳锦能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其他股东是否担保:否。

截至2025年6月11日,上述子公司所涉综合授信、贷款及保证担保协议均未签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截至2025年3月31日,高能鹏富、新沂高能、靖远高能、珠海新虹、岳阳锦能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3.55%、58.48%、59.67%、82.66%、68.21%,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相比,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上述公司均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均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次上述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主要为满足各自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判断其未来均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控股子公司珠海新虹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主要由于其为非上市公司,担保能力均无法获得银行认可以及业务实际操作便利性等因素,故珠海新虹本次申请上述授信均由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珠海新虹其他股东以持股比例为限为珠海新虹上述授信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岳阳锦能股东岳阳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之其他股东岳阳云嘉公用事业有限公司未提供担保,主要由于其为非上市公司,且未参与项目的实际生产与经营,故其未为岳阳锦能本次申请授信事项提供担保,岳阳锦能本次申请授信由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意见

202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86,357,382票,反对21,334,997票,弃权320,396票。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6月1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履行对外担保余额为936,440.6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3.52%,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931,365.5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2.96%;

经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84,949.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2.04%,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276,929.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1.16%;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

除上述事项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及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5-042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30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秋枫路36号院1号楼高能环境大厦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30日

至2025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或同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5年6月25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海淀区秋枫路36号院1号楼高能环境大厦)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人:安先生

电话:010-85782168

传真:010-88233169

邮箱:stocks@bgechina.cn

(三)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秋枫路36号院1号楼高能环境大厦证券部

邮编:100095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5-037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高能环境”)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5年6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监事会于本次会议召开5日前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海燕女士主持,全体监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全部3名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孙公司业绩承诺补偿进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业绩承诺补偿及股权转让是基于客观经营现状做出的合理调整,决策审慎,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具备合理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控股孙公司业绩承诺补偿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5-036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能环境”)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会议召开5日前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6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卫国先生主持,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全部9名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孙公司业绩承诺补偿进展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业绩承诺补偿及股权转让是基于客观经营现状做出的合理调整,方案内容公允、合理,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充分考虑并保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控股孙公司业绩承诺补偿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调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部分修订后的公司制度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2)。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5-038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业绩承诺补偿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业绩承诺补偿进展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兰溪高能利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能利嘉”)小股东陈然辉先生签署《浙江高能时代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与陈然辉关于兰溪高能利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不再履行陈然辉及高能利嘉2025年度业绩承诺。详情如下:

一、收购高能利嘉基本情况

公司之控股孙公司浙江高能时代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嘉天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以下简称“高能循环”)为延伸产业链,实现医疗可回收物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闭环,根据投资协议约定,对高能利嘉投资5,355万元人民币,持有其51%的股权。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18日、2022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孙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关于控股孙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编号:2022-116、2022-117)。截至目前,高能循环本次投资实际出资3,024.39万元。

二、本次股权转让的背景及原因

高能循环收购高能利嘉51%的股权后,在经营管理中,发现在发展战略、经营理念等方面难以达成完全一致,且高能利嘉的经营业绩连续两年未达业绩目标,无法满足公司的经营需求,公司判断实现预期投资收益较为困难,继续持有高能利嘉股份可能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故高能循环拟以3,547.62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向高能利嘉小股东陈然辉先生出售其持有的高能利嘉51%的股权,本次股权出售后,高能循环不再持有高能利嘉的股权,高能利嘉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三、原业绩承诺与业绩补偿的相关约定

根据《兰溪高能利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之约定,陈然辉及其高能利嘉承诺考核期2023年度至2025年度的业绩目标为1,000万元、1,500万元、2,000万元。(业绩目标系指高能利嘉经审计的该年度税后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收益为依据),但该净利润须减去非经常性损失)。

如高能利嘉未完成业绩承诺,陈然辉应当根据以下计算公式向高能循环进行现金或/和股权补偿(高能循环有权选择股权方式还是现金方式获得补偿)。补偿应当按投资协议约定支付,陈然辉每年具体应补偿的现金金额以及股权补偿额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1)当年现金补偿的金额=(目标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目标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总和×目标公司投后估值*51%-已补偿金额

(2)当年股权(出资额)补偿额=现金补偿额÷(经审计净资产额÷届时实缴注册资本)

四、业绩补偿相关情况

由于市场竞争原因,高能利嘉主要产品如周转箱、医疗废物袋等销售量未达预期,为控制存货规模,产能未全部释放,导致其连续两年未达业绩目标。高能利嘉2023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税后净利润为923.67万元,当年业绩目标为1,000万元;2024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税后净利润为1,428.02万元,当年业绩目标为1,500万元,均低于上述各年度的业绩目标,根据原协议及相关约定,截至2025年5月20日,陈然辉先生应付现金补偿金为176.49万元,应付现金补偿金对应违约金约2.89万元,合计179.38万元,预计该部分款项与本次股权转让款项同时支付。

五、股权转让协议中关于原业绩承诺与业绩补偿的相关约定

根据转让协议约定,本次股权转让款项全部支付完毕后,高能循环完全退出高能利嘉的经营,不再参与高能利嘉财产、利润的分配权利(包括转让协议签约前“原协议”约定的任何款项),不再承担与高能利嘉相关的义务,陈然辉先生持有高能利嘉股权的行为造成的任何影响与高能循环无关。转让协议各方确认,转让协议签订并生效后,原协议不再执行。

六、本次业绩补偿及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业绩承诺补偿及出售控股孙公司股权是公司与高能利嘉小股东陈然辉先生就高能利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和利润补偿事项所达成的一揽子解决方案。本次交易实际将收回现金人民币3,727万元,能覆盖高能循环实际出资金额3,024.39万元及业绩承诺应补偿的金额176.49万元。上述股权转让款如约履行后,原业绩承诺与业绩补偿权利义务不再执行。本次出售高能利嘉股权是公司与相关方权衡利弊后的最佳考量,更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未来规划。本次股权出售后,高能循环不再持有高能利嘉的股权,高能利嘉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是对公司资产结构进行合理调整,符合公司长期战略规划,有利于回笼资金,减轻财务负担。公司认为由业绩承诺方回购高能利嘉股份是更容易实现公司资金回笼的方案。同时,将盈利能力较弱的资产剥离后,有利于减轻公司财务负担,改善公司盈利情况。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业绩承诺补偿进展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业绩承诺补偿及股权转让是基于客观经营现状做出的合理调整,方案内容公允、合理,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充分考虑并保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

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业绩承诺补偿进展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

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业绩承诺补偿进展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本次业绩承诺补偿及股权转让是基于客观经营现状做出的合理调整,决策审慎,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具备合理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5-039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的经营范围、修订《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经营范围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内容,详情如下:

原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水污染治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金银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砖瓦制造;选矿;货物进出口;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矿产资源勘查;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限外埠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拟调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水污染治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金银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砖瓦制造;选矿;货物进出口;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地质勘查技术服务;矿物洗选加工;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铸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离岸贸易经营;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珠宝首饰制造;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矿产资源勘查;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限外埠经营);测绘服务;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本次经营范围调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许可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范围调整情况,以及《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的梳理与制定,因本次修订为全文修订,因此不再逐条比对。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公司提请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公司经营范围调整、修订《公司章程》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事项。

此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5-041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凉山州金钰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钰环境”),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金钰环境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截至公告日前,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为金钰环境提供担保余额为4,433.63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为金钰环境提供担保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 特别风险提示:经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84,949.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2.04%,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276,929.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1.16%。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钰环境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15%的股权。金钰环境为满足日常经营需求,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凉山分行”)申请贷款1,000万元,贷款期限36个月,公司拟以自身持股比例为限,为中国银行凉山分行与金钰环境之间自2025年6月15日起至2031年6月15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150万元,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金钰环境股东成都统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凉山州发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洛县甘雨建设开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欧玲拟分别按各自持股比例相应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钰环境拟向公司提供同比例反担保。

2025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了上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上述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凉山州金钰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3435MA64B8MK7U

成立时间:2017年10月26日

注册资本:17,306.666667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甘洛县海棠产业园区西桥建设区3号

法定代表人:尹寒

经营范围:固废处理;废旧资源综合利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废矿物油回收利用;废旧金属制品、塑料制品回收;货物运输、废物收集、存储、处置;环境治理工程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金钰环境非公司关联人,成都统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35%的股权,凉山州发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35%的股权,公司持有其15%的股权,甘洛县甘雨建设开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10%的股权,自然人欧玲持有其5%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以下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截至目前,金钰环境存续一笔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26,600万元,贷款期限18年,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5,320万元;金钰环境作为被告方涉诉案件1件,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涉诉金额为227.29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15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在保证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保证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是否存在反担保:金钰环境拟向公司提供同比例反担保。

其他股东是否提供担保:金钰高能股东成都统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凉山州发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洛县甘雨建设开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欧玲拟分别按各自持股比例相应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2025年6月11日,上述贷款、保证担保及反担保协议均未签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截至2025年3月31日,金钰环境资产负债率为67.78%,本次金钰环境申请贷款主要为满足其日常经营需要,预计未来的经营利润及现金流可作为还款来源及保障,董事会判断其具备债务偿还能力,且本次担保金额较小,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公司提供担保的同时,金钰环境拟向公司提供同比例反担保。

五、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意见

2025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6月1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履行对外担保余额为936,440.6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3.52%,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931,365.5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2.96%;

经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84,949.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2.04%,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276,929.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1.16%;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

除上述事项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及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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