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王俐燃
6月6日,湖北省法律援助中心驻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民族大学三所高校工作站授牌成立,积极探索“法学教育+法律援助+社会实践”新模式,扎实推进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
法律援助中心驻高校工作站的设立,是湖北省司法厅贯彻落实中央社会工作部、教育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的具体举措,旨在鼓励和引导高校师生积极投身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事业,推动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与法学教育双融双促。
据悉,武汉大学法学院从1992年起开始参与法律援助活动,是国内最早从事法律援助的法律院校之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湖北省在校法律专业学生最多的高校,拥有丰富的师生资源。中南民族大学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是全国少数拥有民族法学科的高校之一。
“我们主要是给贫困的或无力承担相关责任的当事人提供帮助,同时让学生‘心系基层’,锻炼法律实践技能。”武汉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项焱表示,未来将拓展普法宣传,让法律知识和服务进社区、进乡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郭倍倍介绍,除基础服务外,该校法律援助中心的特色在于严谨的梯队建设与实践平台融合:“学生大一进入预备队遴选,通过学习、进社区等方式进行锻炼,大三经专业遴选成为正式志愿者,进行整个学年的法律援助工作。”郭倍倍告诉记者,志愿者还会到洪山区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东湖高新区人民法院等单位,在第一线了解司法实践,同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援助中心还会聘请公益律师协同指导。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法律诊所负责人郑武平介绍,该校法援中心成立近20年来,依托学校特色,重点面向少数民族师生、地区及涉及民族语言翻译需求的人群提供服务和帮助。“我们成立了少数民族维权联络站,并建立了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人才库。”郑武平表示,下一步将推动工作向湖北省内的民族地区延伸,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据了解,今后,三所驻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将在湖北省法律援助中心指导下,聚焦弱势群体法律需求,在劳动争议、家庭纠纷等领域以及法治宣传教育方面提供专业化、公益性服务。同时,搭建法学教育与法治实践的桥梁,帮助法学学子在服务社会的实践中淬炼专业本领。发挥高校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力量优势,开展法律援助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为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
现场,武汉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志愿者们还分享了服务心得。刑法学研二学生耿如昀已从事法援工作两年,她每周固定值班接待咨询。“平日里,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问题的咨询都有。”她坦言学生志愿者虽缺乏实务经验,但“很有热情与耐心”,她期待工作站成立后,大家能深入社区普法,在更大的平台发挥更多能量。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