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就如何通过专项行动防止“一阵风”、问题反弹,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刘波介绍,健全长效机制,常态化对行政执法进行规范和监督,本来就是专项行动的一个重要内容。
5月20日,作为我国首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民营企业的权益保护有了专门法的保障。尽管其落地生根让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有了法治根基,但在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具有复杂性、反复性和顽固性的特点,在实际情况中尤须更明晰具体的指引和规范。可见,进行专项行动锚定问题、对症下药,是同民营经济促进法形成协同效应的重要一步。
首先要明确的是,规范涉企执法不是“一阵风”,在专项行动中总结经验、推动常态化机制建立是关键。近段时间以来,多地围绕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或出台新政,其中就包括不少规范涉企执法活动。各地密集发布举措是一种积极的表态,无疑有助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吸引企业落地发展。但也要认识到,相关行动不是一次性的,需要思考突出问题的根源解法,利用行动推动制度完善、形成长期效果。
另外,规范涉企执法是推动民营经济规范发展的重要部分,做到规范涉企执法常态化,不仅要将突出问题的解法制度化,也需要确保相关制度的有效落实,同顶层设计形成闭环。例如在先前各地各部门发布的不少典型案例中,不少违规执法问题都源于执法人员对有关规定理解不全面,导致照搬法条、机械执法。对此,就有必要进一步健全对执法人员的常态化培训机制,并借助执法记录仪等手段提高执法透明度,以“外部监督+内部强化”为制度执行的“最后一公里”有效纠偏。同时,针对不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也有必要为民营企业进一步建立完善司法救济的相关规则和渠道。
事实上,除了有关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开展,网信办就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也在近日宣布开展为期2个月的“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整治涉企网络‘黑嘴’”专项行动。各部门的一系列举措,都是以法治精神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具体实践,更在不断重申、强调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保障和制度公平。写好民营经济促经法的“下半篇文章”,这些专项行动既要开好头,产生示范效果和推动作用,也要做好过渡衔接,让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温度和力度可感、可知、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