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魏广宝 通讯员 武毅 范晓田/文图
在“国际家庭教育日”即将到来之际,5月14日,新野县人民法院新甸铺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多名辍学未成年人斗殴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同时向当事人发送《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履行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职责,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据悉,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安某、王某均为13岁至15岁的未成年人,且都已辍学。2025年1月,因之前与原告张某的纠纷,被告李某等人前往台球厅,将张某围住,随后双方发生争吵,李某等人进而动手殴打张某,致使张某受伤住院。张某结束治疗后,向新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李某等人支付医疗费等相关费用。
案件审理过程中,鉴于涉案当事人均为未成年人,法庭特别召集了当事人的家长,向他们郑重发送了《家庭教育指导令》,明确责令家长必须切实承担起监护教育责任,一旦发现孩子有不良倾向,要及时加以纠正,并加强批评教育。家长们深刻认识到自身责任,纷纷表示今后一定会多关心孩子,强化对孩子的教育监管。
之后,法庭采用面对面的调解方式,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耐心细致地做原、被告的思想工作,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且,在法庭的督促下,被告李某、安某、王某当庭支付了原告张某各项损失共计 4000 元。
近年来,新甸铺法庭以打造 “新枫和畅” 家事品牌为契机,积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时,法庭不仅注重对未成年人父母的教育,督促他们履行好对孩子的监护职责,还与学校、公安、司法等部门紧密合作,形成强大的教育监管合力,切实防范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让法治的光辉照亮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道路。
【编审:赵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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