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首席记者 张玮玮 通讯员 司新宣 文/图
记者从深圳市司法局获悉,全国首宗个人“执转破”案件已于近日在深圳审结。该案充分发挥了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以下简称“市破产管理署”)的咨询辅导职能,探索出强制执行程序与个人破产制度相衔接的创新路径,为个人破产制度改革试点提供了新思路和新样本。
在这宗案件中,当事人林某自2017年起因投资失败及为其母亲治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借款,逐步陷入债务困境。截至林某参加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之日,其债务总额已经达到140余万元。因短期内无力清偿全部债务,林某被多家银行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名下银行账户被冻结,工资收入被扣划,生活一度陷入困境。
2024年11月,林某参加了市破产管理署组织的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服务。工作人员帮助林某全面梳理了债权债务关系,并评估其收入支出及财产状况,在保留必要生活支出的前提下,指导林某初步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重整计划,以最大限度偿还债务。林某表示其具有稳定收入来源和较为可观的预期收入,愿意尽最大努力还债,希望债权人能够给予一定的谅解和宽限。
市破产管理署认为,林某虽然背负多个执行案件,但仍有稳定可预期收入,且偿债态度积极。于是该署主动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沟通,探索个人“执转破”的可行性,推动市中级法院启动个人“执转破”程序,为执行程序中“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搭建法治化的债务纾困通道。
2024年底,林某向市中级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将执行案件移送个人破产申请审查。市中级法院经征询申请执行人意见并依照《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有关规定,裁定受理了林某个人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5年2月裁定批准林某重整计划,对林某的债务总额进行了适度调整。这一安排既保障了债权人公平受偿的权益,也为债务人提供了经济再生的机会。
根据个人破产条例规定,林某将在市破产管理署、破产管理人的监督指导下执行重整计划,每月申报收入、支出及债务清偿等个人破产信息。
林某向市破产管理署赠送锦旗并表达感谢
据悉,过去如林某这类案件往往因被执行人的经济状况陷入“执行难”僵局,出现“债务人无力偿债、债权人难以受偿”的情况,即使申请强制执行也收效甚微。全国首宗个人“执转破”案为纵深推进个人破产制度改革提供了重要实践样本,一是首次验证“执破融合”机制在个人破产领域的可行性,助力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题,节省司法资源;二是创新政府部门与破产程序衔接的工作模式,积极发挥了破产事务管理机构在个人“执转破”案件中的发现和指引作用;三是探索出兼顾各方利益的债务解决方案,助力个人债务纠纷化解更加高效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