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双休日工作应属常态”
罔顾法律常识公司注定失败
□蒋璟璟
在申请陪产假仅8分钟后,曹某就被所在公司通知开除。二审时,公司竟辩称“双休日员工自觉来工作应属常态”。上海一中院认为,公司这一观点显然与法律规定相悖,不能认同。经审理,法院判决驳回公司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即公司需支付曹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8000元。
(上观新闻)
“男子请陪产假8分钟后被开除”,属实是奇闻奇案。其实,倘若仔细阅读新闻报道原文,还能发现更多离奇细节。比如说,曹某直至周一上班前的最后几分钟,也即当日8点58分才紧急向公司提交了“陪产假”申请,后又于周二补充了书面请假条。公司两次拒绝给出的理由也很莫名,第一次是“无该假期”,第二次是“不符合国家规定”,无理又无据。
请陪产假其实是可以早做安排、提前申请的。此事中,曹某请假几分钟后公司“立马开人”,属实给人以气急败坏、暴跳如雷之感。很大的可能,雇佣双方之间早就积怨已深,“请陪产假”只是一个导火索而已。
我们看到,法院的两次庭审中,都没有纠结于对“陪产假”相关事实进行查核认定,而是直抵要害,抓住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这一核心。公司主张曹某旷工2天,其计算方法颇为奇葩,宣称“员工双休日工作应属常态”,周末没来就算旷工两天。这番逆天理论,完全是将“加班”当成义务,把“盘剥”视作理所当然,当然不会获得法院的支持。罔顾常识常理,没有基本法律概念、没有合规意识的公司,注定只会一败再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