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刚忙完五一节文旅推荐的荣昌“卤鹅哥”林江在抖音平台发布声明称:截至声明发出之日,在线上网络平台(如电商、社交媒体、短视频等平台)及线下实体店铺中出现了大量未经林江先生的许可擅自使用其肖像(具体行为包括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其照片、视频、漫画形象以及通过AI、PS等信息技术手段生成的图片、动图、视频等)进行商品宣传、营销推广的侵权行为。要求侵权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
4月14日晚,曾有人冒充林江直播带货。视频截图
5月8日,上游新闻记者联系了林江授权的代理律师——重庆百君(荣昌)律师事务所的魏远畅律师。魏远畅律师透露:“我第一次跟江哥(林江)接触是在4月14日,他跟我们律所签订了法律服务合同,当时林江发现网上有人使用他的头像和近似网名进行带货直播。”
林江最新发布的律师声明。受访者供图
魏远畅律师所说的情况,记者也曾发现过。4月14日晚,一个名为“荣昌卤鹅哥(江哥投喂甲亢哥)现场直播江弟”的主播,在林江的特产店外开直播,还在直播间打出宣传语“荣昌卤鹅哥江哥现场活动,小黄车里有礼品”。记者在4月14日晚将此情况发给了林江,他确认该主播与他无关。
4月16日林江联合律师首次发布了声明,介绍了他在各平台的账号名称,并声明除此任何以“荣昌卤鹅哥”“荣昌江哥”“林江”等关联、相似名义的账号都与他无关。
魏远畅律师告诉记者:“第一次出现问题的时候,我们发了一个的声明(4月16日),并联合平台方,对相关账号进行了清理,基本解决了同名头像、类似网名的直播带货问题。”5月8日,记者查看了此前冒充林江直播带货的账号,发现橱窗和相关视频都已经清空。
冒充林江直播带货的账号已经被平台处理。平台截图
就发第二次声明的原因,魏远畅律师透露:“自从荣昌卤鹅爆火之后,出现了部分商家挂着江哥(林江)头像或卡通形象,以‘江哥同款’‘江哥专属’‘江哥推荐’等推荐词推销卤鹅。此举不仅侵犯了江哥的肖像权,还有损江哥的商誉,所以我们不得不第二次维权。目前涉嫌侵权的商家比较多,我们还在认真甄别和取证。”
在最新的声明中,林江要求侵权方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并未提具体的赔偿金额。对此,魏远畅解释:“江哥觉得做生意都不容易,但荣昌卤鹅的品牌形象也需要维护,所以他只想规范这个行为,起个警示作用。商家应自行撤除侵权内容,并和我们取得联系。当然,我们也在同步进行取证、搜证的工作。”
魏远畅律师强调,目前林江及其设立的重庆荣昌江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只在荣昌区迎宾大道有特产店,并未在其他区域设立卤制品购销合作点,因此消费者切勿轻信商家那些商品由“荣昌卤鹅哥”“荣昌江哥”制作、监制、代言的说辞。
(上游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