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山市排水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南方+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的《条例》对排水户办理排水许可证、居民排水等提出了要求。
发布会现场。
《条例》要求“排水户向公共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市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未取得排水许可证,排水户不得向公共排水设施排放污水”。
实施排水许可是确保排水设施安全运行、污水处理达标排放、防治环境污染的重要手段。排水户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新办/变更或延续)”查询详细业务办事指南。
需要注意的是,普通居民不需要办理排水许可证。
《条例》颁布实施后对居民排水也有明确要求,中山市水务局副局长刘敏铿介绍,《条例》要求“公共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公共排水设施”“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不得将污水排入公共雨水管网”。
中山市相关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混排、错排、偷排是河涌水污染的重要原因,也是污水处理效能低的主要因素。
刘敏铿表示,广大市民要按照《条例》规定做好住房装修时要做好家里雨水管网、排水管网与公共排水设施的正确对接,不要搞错,实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水环境,需要广大市民“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
此外,《条例》对排水户进行分类管理,先是根据排水户类型、用水量以及排水对公共排水设施的影响程度对排水户进行分类,分为一类排水户和二类排水户两类。其中,一类排水户作为重点排水户进行管理。二类排水户作为一般排水户进行管理。排水户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应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如实提交材料,除申请表、身份证明文件、隐蔽验收确认书或承诺书等基本材料外,一类排水户需提交盖有竣工章或测绘机构公章的内部排水管网等图纸资料;二类排水户可提交手绘版简化排水管网图纸资料。
“通过排水户分类管理,精准科学地规范排水户排水行为,在提供高效便民服务的同时,保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刘敏铿表示。
此外,南方+记者梳理《条例》发现,为适应现代居民的生活习惯,《条例》对住宅阳台的设施接驳提出要求。《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新建、改建住宅的阳台、露台的排水设施应当接入公共污水管网;已建成的住宅的阳台、露台的排水设施未接入的,则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筹指导逐步进行改造。
采写/摄影:南方+记者 苑世敏
通讯员 钟仁宣
【作者】 苑世敏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