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南通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知识产权工作情况进行发布。据悉,南通在全国地级市中率先开展知识产权地方立法,将于2025年4月26日——第2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正式施行《南通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近年来,南通牢记“走在前、做示范”的殷殷嘱托,以打造更高水平国家创新型城市和面向科技前沿的现代工业名城为战略牵引,以服务企业创新需求为基本原则,全力将知识产权“关键要素”转化为高质量发展“关键变量”,开创了知识产权工作新局面。2024年初,南通市获评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和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成为全省第三个知识产权“国家级双示范”城市。
在此背景下,制定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更好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进一步推动南通市创新型城市建设“走在前、作示范”,具有非常重要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条例》共六章五十二条,包括总则、促进、保护、服务与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主要包括建立更加高效的综合管理体制、推动更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促进更大价值知识产权运用、实现更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更高品质知识产权服务等方面内容。
下一步,南通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将充分发挥牵头作用,认真做好条例的宣贯落实,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持续提升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建设更高水平创新型城市、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知识产权有力支撑。(童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