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成都11月24日电 (记者李平)11月24日,四川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决胜‘十四五’ 续写新篇章”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十四场。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阖介绍,2021年至今,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废止省级地方性法规123件次,审查批准市(州)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224件次,为四川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具体有何特色做法和突出亮点?杨阖表示,在加快科技和经济领域立法方面,四川省制定数据条例、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护航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社会信用条例、质量促进条例,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等,努力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制定天府新区条例、成都东部新区条例、宜宾三江新区条例等,助力深化新区开发区综合改革。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现代农业园区条例、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条例,修改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协同开展川渝高竹新区行政管理事项等7个立法项目,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走深走实。
在加强文化和民生领域立法方面,制定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三星堆遗址保护条例、古籍保护利用条例等,保护弘扬红色精神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制定川剧保护传承条例、促进川菜发展条例等,推动巴蜀特色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制定食品安全条例、职业教育条例、法律援助条例、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条例,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等,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制定精神卫生条例、爱国卫生健康与促进条例,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红十字会条例等,提升医疗服务和人道救助水平。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等,强化特殊群体权益保护。
在完善生态和安全领域立法方面,会同周边省(区、市)开展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协同立法、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协同立法、泸沽湖保护协同立法,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修改湿地保护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持续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制定水资源条例、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关于加快电网规划建设的决定等,严守资源安全底线。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若干规定,修改消防条例等,助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