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张定有 魏广宝 通讯员 郭贝 聂传青/文图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是指在劳务关系存在的前提下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就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所引发的纠纷。此类案件的审理不仅关涉提供劳务者生命健康权的救济与保护,亦涉及接受劳务方的用工风险化解与生存发展之间的平衡。
近日,内乡县人民法院岞岖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在办案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被告公司当场支付赔偿款,纠纷按下了“结案”键。
2023年4月,原告经人介绍到被告公司承建的改建工程某标段务工,工作内容为砌路沿石、护坡石。原告在砌筑过程中被上方路沿石溜坡砸中左腿,事故发生后,经医院诊断为左侧胫腓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被告公司向原告支付医疗费5000元后,双方对赔偿事宜因协商未果,引发诉讼。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结合查明的事实,分别与双方当事人就案件情况、法律关系认定、法律适用进行了细致释明和沟通,阐明诉讼风险,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终原被告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在法官的见证下,被告公司当场将本案中原告所受损伤产生的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护理费等共计4万元赔偿款交付给原告方,原告的损失得到了赔偿,当场申请撤回起诉。
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在法官的努力下当场进行赔偿,不仅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也体现了内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及情、理、法相融合的司法理念。下步工作中,内乡法院将继续秉持这一理念,坚持公正审判与释法明理并重,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全流程之中,努力促进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编审:钟乾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