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东方金诚公告,公开信息显示,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8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浙旅盛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2024)浙0102执恢1337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将青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纳入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标的2511.85万元;因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10日发布限制消费令,对青州城投及其法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来源:金融界AI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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