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曾审理一起老人起诉子辈要求支付两孙女抚养费用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最终判决驳回了老人的诉讼请求。
法院介绍,腾乙是滕丙、滕丁的爸爸,滕甲、田某是滕丙、滕丁的爷爷奶奶。2008年,滕乙与前妻协议离婚,女儿滕丙由爸爸滕乙抚养。2014年,滕乙与冯某再婚,2018年生育滕丁。2014年至2022年期间,大孙女滕丙随爷爷奶奶共同生活。小孙女滕丁出生后一直随爸爸妈妈共同生活。2022年,爷爷奶奶起诉要求滕乙、冯某支付大孙女滕丙2014年至2022年的住宿、生活费88万余元,支付小孙女滕丁2018年至2021年的生活开销8万余元。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滕甲、田某的诉讼请求。(澎湃新闻)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