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玄武区花园路6号玄武区人民法院旁,一无门牌号门店店招写着“玄武区民院法律服务”“玄武区律大法律服务”,但工商注册登记显示,其中“玄武区律大法律服务”是一家小吃店。3月15日,上游新闻对此进行了报道。
3月19日,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玄武湖分局相关执法人员回应上游新闻(报料邮箱:baoliaosy@163.com)记者称:“已责令店主整改。”
“玄武区律大法律服务”店招引发质疑,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店主整改。网络图
上述执法人员表示:“这家位于街边的店铺,注册地址在此,登记名称是‘玄武区民院法律咨询服务中心’,不是‘玄武区律大法律服务’,门头出现‘律大法律服务’店招与注册登记信息不符,已责令店主整改。”
对于为何会出现“挂羊头卖狗肉”的情况,该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律大法律服务’已更名,注册地址在另一个地方,店主担心老顾客找不到他,所以就在新注册成立的门店招牌上打出原店名,我们已责令老板把不合规的店招字样去掉。”
上游新闻记者 冯盛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