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新修订的《河南省征兵工作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据省征兵办公室负责同志介绍,新《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以服务部队备战打仗为靶标指向,以提升兵员征集质量为核心,由原来7章40条调整为7章50条。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明确征兵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规范省市县征兵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强化相关部门依法履职的义务,普通高等学校、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设立人民武装部,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由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做好本校的征兵工作。
二是突出优质兵员征集。以各级各类毕业生特别是大学毕业生为重点征集对象,加大理工类大学生和新域新质人才征集力度。规范依托普通高校和高级技工、技师学院开展兵员预征预储。
三是优化组织实施办法。建立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细化初次兵役登记程序,优化改进初检办法,规拖征兵任务下达、征兵体检站的设立、体检抽查复查、政治考核、役前教育开展和审定新兵办法。
四是强化执纪监督检查。将征兵工作情况作为有关单位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对体检合格青年进行抽查,抽查发现不合格人数超过规定比例的全部复查。征兵体检时有明确结果的项目现场告知应征公民。青年通过提供虚假入伍材料或者采取行贿等非法手段取得入伍资格的,作退回处理,因被征集服现役而取得的相关荣誉、待遇、抚恤优待以及其他利益,予以取消、追缴。
五是提升政策激励力度。适龄青年参加兵役登记、征兵等履行兵役义务的活动,所在单位视为出勤。征集期间,被征集服现役,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招录或者聘用的,服现役期间保留其被录用或者聘用资格。应征公民返乡、返校参加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差旅费补助。对入伍大学生义务兵家庭和服现役部队驻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义务兵家庭可以适当增发家庭优待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