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太龙药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金融界2月22日消息,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太龙药业提问:董秘好:补充上一个问题,第四期员工持股如果已过户为什么2月1号的十大股东中未出现?还是有其他原因未过户?第三期已减仓一半,也不用公告吗?谢谢!
公司回答表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您持续关注公司公告。
来源:金融界AI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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