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瑞茂通(600180)公告,于2025年12月19日收到监管工作函,监管机构就公司信息披露事项明确了监管要求。
公告显示,监管工作函涉及对象包括上市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处理事由为“就公司信息披露事项明确监管要求”。截至公告披露,公司未提及该监管工作函对日常经营的具体影响。
实际上,这已经是公司在近一个月内收到的第二封关注函。
12月4日,上交所向瑞茂通下发监管函,涉及对象包括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个月内2次收到监管函,表明了监管机构对瑞茂通合规方面的高度关注。
瑞茂通成立于2000年,2012年8月在上交所上市,是首家A股上市的民营煤炭供应链服务企业。
查阅公司公告发现,公司不仅身负巨额债务,还诉讼缠身,控股股东股份被“超额冻结”。
截至12月5日,公司及旗下子公司逾期债务本金合计10.93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86%。
截至12月20日,公司及子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发生尚未披露的诉讼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为 12.04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27%。
公司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及其一致行动人已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41.02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595.92%,占公司总股本的377.51%。
业绩方面,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60.14亿元,同比下降28.97%;归母净利润7476.04万元,同比下降40.34%;扣非净利润7356.83万元,同比下降73.43%。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