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2月26日无锡市人大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无锡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已获批准,并将于2024年2月1日正式实施。
新闻发布会现场。张建波 摄
无锡市人大常委会相关人士介绍称,2015年,无锡市开始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并于2017年成为江苏省试点城市。2021年,无锡市通过竞争性评审成功入围国家首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近年来,无锡市在海绵城市制度建设、能力建设、项目建设等方面均取得良好发展。
无锡打造“海绵城市”
不过,距离全面建成“内外兼修、独具特色、示范引领”的“海绵城市”总体目标还有差距。特别是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施工许可等环节缺乏更有力的法规支撑,建设管控纵向上“未闭环”、横向上“有缺口”,“重建设、轻运维”等问题依然突出。为此,专门制定了该《条例》。
无锡打造“海绵城市”
记者了解到,《条例》共6章43条,从规划建设、运行维护、保障支持等方面作出规定,具有鲜明的无锡地方特色,立足无锡实际,突出务实管用。具体的亮点和特色包括:构建了责权清晰、运行顺畅的管理机制;明确了海绵城市建设纲领性指导要求,建立了全生命周期的项目管控制度;强化了务实长效的质量监督保障要求等。
无锡打造“海绵城市”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条例》规定,要强化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比如,明确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和评价标准,规范海绵城市项目建设;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指标(将制定的“海绵城市建设豁免清单”项目除外),并在建设审批环节做强制要求;建设项目的海绵城市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和同步投入使用;从项目建设策划、方案设计到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要采取措施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条例》还强调,要确保百姓充分参与,充分倾听民意,促进共建共治共享,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投诉、举报。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