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王冰珂 实习生 付燕妮
1月15日,记者从郑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3月1日起,《郑州市中医药发展促进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共7章49条,内容涵盖中医药服务、产业发展、人才培养、文化传承等六大核心领域。
据介绍,《条例》紧扣“传承精华,守正创新”的核心要求,立足郑州作为岐黄文化发祥地的独特优势,针对当前中医药发展中的资源布局不均、基层服务薄弱、产业集中度不高、人才短缺等突出问题,构建起全链条保障体系。
作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中的又一部“民生保障法”,《条例》的出台既是对2024年郑州入选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制度回应,更是满足全市1300万常住人口高品质健康需求的关键举措,将推动中医药服务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跨越式发展。
《条例》在服务体系建设上,明确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设立中医阁,推动优质中医药资源下沉基层;支持建设区域中药制剂中心和中医药大健康产品转化平台,鼓励运用人工智能等技术发展远程医疗、智慧医疗。产业发展方面,将打通种植、研发、生产、流通全链条,培育规模化中医药产业集群,同时推动中医药与文旅深度融合,打造岐黄文化园、中医药特色街区等体验载体,建设省级岐黄中医药健康文旅产业示范区。
为确保《条例》落地见效,郑州市将建立多部门协同推进机制。一方面加快制定配套措施,细化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产业扶持、人才激励等具体政策;另一方面强化部门联动,由发展改革、财政、医保、市场监管、文旅等多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政策合力。各级人大将通过执法检查等方式履行监督职能,政府部门加强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实施中的难点堵点,确保法规“行得通、真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