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崇明区一处老街地下供水管因低温天气引发破裂,紧邻的居民家中遭浸、财物受损,周边住户断水、交通受阻。居民施大姐因家具家电受水浸泡情绪激动,阻拦抢修施工。在警民联合调解下,这起突发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公共供水迅速恢复,受损赔偿也得到妥善解决。
水管冻裂淹屋阻路 居民拦工索赔损失
1月8日清晨,崇明区兴工路老街路口附近一根供水主干管因低温冻裂,自来水喷涌而出,紧挨着的施大姐家首当其冲,家具电器遭浸泡,墙面受损。积水蔓延至通往学校的主干道上,眼看着要影响到早高峰的交通。
接到施大姐紧急报警求助后,汲浜派出所民警黄凯和同事火速赶到现场,并立即联系自来水厂前来抢修。就在维修人员着手修理时,情绪激动的施大姐却阻拦起施工车辆,提出“先赔偿损失费,否则不许动工”。这一举动导致抢修开展不了,附近断水的居民围拢过来开始抱怨。
面对紧急状况,民警向所里汇报情况的同时,果断分头行动。一组人员在现场设置警戒区,疏导交通、安抚围观群众,并严肃说明阻拦紧急抢修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强调“抢修每延迟一分钟,公共利益损失就扩大一分”。另一组民警则将施大姐等受损家庭代表与自来水厂负责人请至社区调解室,搭建对话平台。
“家里被泡了,我们理解您的难处。”民警首先对施大姐的遭遇表达共情,同时邀请邻居、社区代表参与劝说,缓和对立情绪。随后,民警会同社区工作人员入户勘查,逐项登记财产损失,固定证据,引导双方对赔偿建立合理预期。
明晰权责依法调解 公共利益优先恢复
调解中,民警现场普及《民法典》相关条款,明确指出:自来水厂作为管养单位,对因寒冷天气导致的管道破裂负有及时抢修和依法赔偿的责任;同时,公民维权须通过合法途径,阻拦紧急抢修于法无据。
经过情、理、法多重疏导,施大姐情绪逐渐平复,认识到抢修事关五百余户居民用水及道路安全,最终同意撤除阻拦设施。双方当场达成协议:地表以上损失按现场登记为准先行协商;地表以下损失待施工后由第三方鉴定,再由自来水厂赔付。协议签订后,抢修工作立即重启。
当日下午13时,抢修在警民配合下顺利开展。民警全程维持秩序、协调交通。经过4小时连续作业,主水管在晚高峰前修复完毕,供水全面恢复,路面积水也清理干净。
“要不是民警耐心协调,不知还要停水多久。”居民们对派出所民警高效处置民生危机、平衡各方利益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这起因寒冻引发的纠纷,在“情理法”相融合的调解下实现快速化解,公共利益得以维护,群众损失也获合理赔付,彰显了基层治理的温度与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