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特科技公告称,公司修订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获取收益为目的将货币资金、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投向其他组织或个人的投资活动,需遵循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公司发展战略等原则;实行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分层决策制度,子公司拟对外投资需上报并履行审批程序;董事会审议标准包括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等情形,未达董事会审批权限的由总经理审批,超权限事项报股东会批准;同时对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财务管理、档案保管、派出人员管理、信息披露义务、投资收回及转让的情形与程序等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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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场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