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刘茂通、管委会主任姜培师收到宁波仲裁委员会颁发的聘书,获续聘为第七届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这是二位律师自担任该仲裁委员会第六届仲裁员以来再次获聘。
宁波仲裁委员会是宁波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组建的宁波地区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的仲裁机构。该委员会组建了一支以资深专家、学者、律师、退休法官以及经贸领域专业人士为主体,涵盖港澳台地区的高素质、高学历仲裁员队伍,致力于依据事实与法律,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各类民商事权益纠纷,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全国律协仲裁与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刘茂通,先后担任南京、南通、常州、泰州、盐城、徐州、宁波、台州、日照、铜陵、衡水、钦州、玉林、鹰潭以及吉尔吉斯斯坦工商会国际仲裁院、泰中国际仲裁与调解中心等近30家中外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在理论研究中,他担任《长三角仲裁律师论坛仲裁理论与实务》编辑委员会委员,撰写了《浅谈建工类仲裁案件管辖权实务》等论文,编著了《新公司法下企业合规与法律风险防控实务》等书籍,并多次在中国仲裁与司法论坛、长三角仲裁律师论坛等学术大会上发表演讲。
姜培律师在商事仲裁领域具有丰富经验,长期深耕于建设工程与房地产领域的争议解决,先后担任徐州、宁波、钦州、玉林等多家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同时是江苏省百名巾帼法律专家团成员、全国律师协会建设和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其论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的法律风险及防范》被收录于《第二届长三角仲裁律师论坛论文荟萃》。
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长期注重仲裁业务能力建设,专门组建了仲裁工作团队,成功代理多起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等受理的仲裁案件,其中跨境仲裁案获评2024法律服务出海实践案例。此次连续受聘,是对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专业能力与职业素养的认可,亦是本所在仲裁领域持续深耕的新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