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上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立法专题新闻发布会,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仲圣详细介绍了临沂开展地方性立法、贡献省级立法和保障省级立法落实,传承弘扬沂蒙精神的创新实践,同时回应了“小切口”立法如何精准回应民生关切的热点问题。
发布会提到,沂蒙精神是党和国家宝贵的精神财富,为新时期传承弘扬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近年来,临沂牢记嘱托,走出了“地方探索立法—贡献省级立法—坚决落实立法”的特色法治路径,构建起全方位的制度保障体系。
从地方立法层面,临沂市探索创建地方市级条例,以立法回应红色资源保护传承课题,制定了《临沂市红色文化保护与传承条例》,其创新实践获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批示肯定。条例坚持规划引领,分别编制物质资源保护和精神弘扬专项规划;建立保护名录制度,明确责任主体权利义务,让红色印记历久弥新;突出精神传承核心,对沂蒙精神的理论研究、宣传普及、作品创作等作出具体规定;同时明确禁止歪曲、丑化革命先烈事迹等违法行为并设定法律责任,守护红色根脉尊严。
在参与省级立法工作上,结合临沂立法实践,《山东省传承弘扬沂蒙精神条例》正式出台,成为国内首件传承弘扬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省级法规。在立法工作开展中,临沂市人大常委会作为该条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和草案起草组成员,按照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统一安排,充分反映和融入到省级立法的顶层设计之中。该条例将传承弘扬沂蒙精神明确为全省法定义务,明确支持沂蒙精神与其他伟大精神交流互动,把“沂蒙红嫂”等标志性红色元素写入法规。同时,条例还畅通了沂蒙革命老区向上争取资金、项目、人才支持的渠道,建立了与省内经济发达地区的对口合作机制,为老区振兴搭建了制度化桥梁。
为确保《山东省传承弘扬沂蒙精神条例》在临沂落地生根,临沂市人大常委会于2025年10月审议通过了《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传承弘扬沂蒙精神条例〉的决定》。《决定》呈现六大亮点:政治站位高,以沂蒙精神为核心抓手凝聚全市共识;法治保障实,加快配套制度供给构建完整体系;代表作用显,推动人大代表成为精神传承的践行者与推动者;监督机制严,通过执法检查等手段强化跟踪问效;宣传覆盖广,深化沂蒙精神“七进”活动融入日常;组织合力强,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在答记者问环节,徐仲圣就“小切口”立法如何既能精准回应群众关切,又能有效转化为治理效能的相关问题作出回应。他表示,临沂的“小切口”立法以“小”见“大”,通过三个关键环节确保实效:选题环节从“12345·临沂首发”民情数据中锁定电梯安全、物业混乱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制定环节聚焦核心痛点设计精准制度,如针对涉企检查乱象建立年度计划和检查单制度;实施环节强化“效果跟踪”,要求相关部门梳理职责清单,法规实施一年后开展执法检查或专题调研。这种立法模式不追求数量篇幅,而是以精准制度设计破解治理难题,让法治成为增进民生福祉的坚实力量。
记者:张帅 编辑:曹梦佳 校对: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