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6年1月13日讯(记者 翁任莹 通讯员 许若佳 许丹丹 麦稀晴)近日,深圳市龙岗区某小学生程某趁母亲孙某忙于务工与照料重病家属,偷偷使用其已实名认证的账号玩某游戏,并通过微信支付累计充值19051元。孙某发现账单异常后,立即联系游戏运营方公司要求退款,但对方以“无法证明系未成年人操作”为由拒绝。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孙某向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立案庭调解工作室申请调解。
在查看孙某提供的微信支付交易明细后,调解员决定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
孙某讲述了家庭经济的困境,程某也承认自己偷偷充值游戏。经核对,微信账单与游戏充值记录时间、金额完全吻合,且充值期间手机确由程某使用。游戏公司方则出示用户协议,强调已尽提示义务,主张孙某监护失职应承担主要责任,并以部分充值已转化为消耗性虚拟道具为由,不同意全额退款。
针对充值行为的效力问题,调解员精准释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调解员指出程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近两万元的充值行为明显超出其年龄、智力可理解的范围,且未获监护人同意,依法应属无效。
此外,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调解员指出游戏公司虽接入了防沉迷系统,但在用户长时间、多频次进行大额充值过程中,未触发二次人脸识别等强化验证机制,未能有效阻截未成年人冒用成人账户消费,平台在技术防护措施上存在不足,应承担相应责任。调解员也对孙某进行疏导,指出其作为监护人,未妥善保管手机及支付密码,对纠纷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引导其理性看待自身过错及退款预期。
经多轮协商,游戏公司同意在承担主要责任的基础上退让,孙某也同意就已被消耗的部分道具作出让步。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游戏公司于7个工作日内向孙某退款17000元。至此,该起涉未成年人游戏充值纠纷得以妥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