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记者 文晨)近日,一面印有“诉前调解解纷争,案结事了促和谐”的锦旗被送至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多元调解中心。这面锦旗不仅承载着当事人对调解工作的认可,更见证了一场历经波折却终获圆满的调解。
2019年12月1日,王先生与西安某置业有限公司签订《认购协议》,约定购买其开发的某项目16号楼30102号商铺(面积74.62平方米,总价1835652元)。当日王先生向该置业公司支付首付款40万元,另向项目售楼部第三方某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支付10万元;后续又支付多笔款项,累计向该置业公司支付的金额已超总房款的80%。
按约定,案涉商铺应于2020年二季度交付,2021年5月具备首次登记条件。然而,自2024年年底起,王先生多次主动协商支付剩余尾款并签订合同、办理产权登记事宜,却遭该置业公司一再推诿:先是拒绝提供收款账户信息,随后直接拒绝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协助办理产权登记。2025年2月,王先生委托律师发函催告仍未果,无奈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案件后,立即委派陕西正和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开展工作。因涉及补签合同、产权登记等复杂问题,双方对剩余款项金额、支付方式等关键条款分歧较大,首次调解未达成合意,但调解员并未止步,而是持续跟进,分别与双方核实诉求、梳理争议焦点。2025年6月,该置业公司提出一次性支付50万元结清尾款,王先生方需时间商议;7月双方围绕金额展开拉锯,调解员居中协调,引导双方权衡利弊;7月24日首次调解周期结束,未达成协议;9月王先生主动申请再次调解。调解中心研判后重新委派原团队二次介入。调解团队针对双方关切制定个性化方案:向该置业公司说明拖延办证的法律及商誉风险,同时向王先生分析诉讼成本与执行难度,推动双方互谅互让。
经调解员反复沟通,最终双方就剩余款项金额、支付时间及产权登记协助义务达成一致,签署调解协议。现王先生如约完成剩余款项支付,该置业公司积极协助其办理商铺过户手续,彻底解决了困扰多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