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时,针对被执行人忙于料理父亲丧事的实际情况,充分尊重民风民俗,在法理框架内考量人伦情理,用灵活变通的执行举措,让司法权威与人文关怀相得益彰,不仅圆满解决了纠纷,更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暖意,收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梁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经中站区法院判决被执行人需向申请执行人偿还股金80000元及利息365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常年在外、不曾返乡,且查找不到其下落,案件陷入执行僵局。
2025年12月底,执行法官通过多方摸排,找到失联梁某的踪迹,得知其已返回老家,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带领执行干警赶赴梁某老家。抵达现场后,执行干警顺利找到梁某,并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以此督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月4日,被执行人家属来到法院,向执行法官说明了被执行人父亲三周年丧期将至。一边是申请执行人期盼已久的执行款,一边是被执行人的丧亲之痛,执行法官考虑到既要尊重民风民俗人性化执行,又要确保案件顺利执行,因此积极做通申请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并出具谅解书,解除对被执行人采取的拘留措施,对被执行人一遍遍的释法明理、说服教育,同时充分尊重当事人情感诉求,温情调解化解对立情绪,逐步化解矛盾纠纷。最终被执行人被法院人性化执法所触动,不再抗拒执行,经协商,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分期偿还,双方当事人达成了长期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心中有群众,执行有温度。中站区法院切实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将“法、理、情”贯穿执行全过程,充分让当事人感到司法温暖,不断提升涉民生案件的执行效果。
(河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俊华 通讯员 时俊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