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2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通过了《关于玩具安全的法规(欧盟)第2025/2509号》,该法规废止了2009/48/EC指令。《玩具安全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生效,并在4年半的过渡期后,即2030年8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玩具安全新法规将通过针对对儿童特别有害的化学物质,加强对儿童玩玩具时的保护。新规还将依靠数字技术提升执行力度。所有玩具必须配备数字产品护照,其中包含合规信息及其他玩具相关数据,并可通过数据载体即时访问。
法规效力升级:从“指令”到“法规”。新规的法律形式从“指令”升级为“法规”,这意味着它将直接在欧盟所有成员国统一适用,无需各国再转化成本国法律,确保了监管标准的一致性。
2、化学安全方面:
(1)、新增全面禁止的物质:
a.禁止在玩具中有意使用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
b.明确禁止使用10种双酚类物质,未来可能扩展至34种。
c.明确禁止CMR物质、内分泌干扰物、呼吸与皮肤致敏物等在玩具中使用。
(2)、加严现有物质限值:
a.重金属:铅、镉等重金属的迁移限值被设定为相关科学机构认定安全值的一半。
b.特定物质:例如,甲醛释放量限值从0.1mL/m³降低为0.062mg/m³。新增对苯乙烯、丙烯晴等物质的迁移量管控。
c.亚硝胺:新增对水晶泥、史莱姆等玩具中亚硝胺及亚硝胺物质的管控要求。
(3)、引入“联合暴露效应”评估:
要求制造商在安全评估中,必须考虑儿童同时接触多种化学物质时可能产生的累积风险与协同效应,填补了旧指令的空白。
3、引入“数字产品护照”制度:
(1)、核心内容:每个玩具都必须拥有一个数字护照,包含唯一产品标识、制造商信息、合规依据、CE标识、有害物质清单、安全警告等核心信息。
(2)、呈现方式:信息需通过二维码等数据载体附在玩具、包装或文件上,供监管机构、海关和消费者免费扫码获取。
(3)、数据保存:相关数据需自玩具投放市场起保存10年。
4、物理、机械及其他安全要求扩展:
(1)、适用范围扩大:首次明确将为身体或认知障碍儿童设计的适配玩具纳入监管。同时,将彩蛋射击装备、无玩耍价值的儿童阅读书籍等产品明确排除在“玩具”定义外。
(2)、新增特定要求:针对仿真食品玩具、含磁铁玩具、膨胀玩具等新增了基本安全要求。
(3)、关注新兴风险:对于接入互联网或含人工智能的玩具,要求其必须同时符合《网络弹性法案》、《人工智能法案》及数据保护要求。
5、明确全链条责任与过渡期:
(1)、法规明确了制造商、进口商、分销商、线上平台及履约服务商的分级责任。线上平台需确保CE标识、安全警告及数字产品护照链接在购买前清晰可见。
(2)、关键时间节点:
· 2026年1月1日:新法规生效。
· 2030年8月1日:新法规全面实施,旧指令废止。
· 过渡期内:在2030年8月1日前,符合旧指令的玩具可继续在市场销售。
6、给出口企业的应对建议:
(1)、供应链深度排查:立即对原材料和成品进行PFAS、双酚类等新增禁用物质的筛查,并加强供应链管理。
(2)、提前进行合规检测:鉴于化学检测项目大幅增加且标准加严,应尽早联系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测,获取合规报告。
(3)、启动数字化转型:着手规划和部署生成、管理数字产品护照所需的信息系统,为未来强制要求做好准备。
(4)、关注产品设计:重新评估产品设计,特别是面向低龄儿童、可能放入口中的玩具,确保符合更严格的化学和物理安全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