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上午,《四川省古籍保护利用条例》专场新闻发布会在成都举行。
作为国内首部专门针对古籍保护利用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标志着四川古籍工作率先迈入法治化轨道,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面对四川作为古籍大省“藏量丰富、保护困难、利用不足”的现实困境,条例从体制机制、保护路径、活化创新等方面作出系统性安排,回应“让古籍活起来”的时代命题。
▲发布会现场
出台法规的初心
四川是古籍资源大省,保护利用工作面临诸多挑战。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徐建群在发布会上介绍,全省普查发现汉文古籍约23万部187万册、民族古籍约50万册,数量居全国前列。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四川古籍工作近年来已取得显著成效。“十四五”期间,省级财政累计投入6000余万元,完成古籍普查、修复、活化利用项目近200个。抢救性修复了包括宋刻本《茶经》、明刻本《陈伯玉文集》在内的珍贵古籍4万余册,并实施了《洪武南藏》《天回医简》等数字化工程。
然而,成绩背后仍存隐忧。四川气候湿热,古籍易受虫害、霉变、破损影响。古籍分布于公共图书馆、博物馆、高校院所、档案方志馆、寺庙道观、彝族毕摩、私人藏家等多个地方。涉及文旅、教育、民宗、中医药、档案、地方志、新闻出版等多个行业和部门,工作中有时存在“九龙治水”等情况。
徐建群表示,这些问题制约着古籍事业发展,与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要求存在差距。各方面期盼和呼吁出台一部专门规制古籍工作的地方性法规。
科技创新被置于重要位置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阖介绍了这部开创性法规的核心内容。“条例共34条,从定义厘清到职责划分,从保护措施到利用创新,构建了完整的工作框架。”
条例首先明确了保护对象:1911年以前的文献典籍,以及1912年至1949年期间具有价值的古典装帧文献。同时界定了古籍保护利用包括普查、征集、保管、修复、整理、研究、利用等全流程。
▲四川省图书馆
针对“九龙治水”问题,条例强化了部门职责——县级以上文化主管部门需建立古籍收藏单位清单,省级古籍保护机构负责组织全省工作,民族古籍整理机构按分工负责相关工作。
在保护措施上,条例构建了多层次体系。预防性保护要求建设专业库房、配备监测系统,实施杀虫、防霉、防酸化等综合手段;抢救性保护强调通过修复、数字化、再造等方式抢救濒危古籍;分级保护则要求按标准定级建档,实施分类管理。
科技创新被置于重要位置。条例鼓励开展修复技术研究,推动关键技术突破和设备研发,并特别强调要加强古籍修复材料、数字资源、文创产品等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
“让古籍‘活起来’是立法的最终目的。”杨阖指出,条例明确支持挖掘古籍中的优秀传统文化价值,促进古籍资源与旅游、研学等融合发展,鼓励建设研学基地、开发旅游产品,推动古籍文化传播与公众参与。
激活古籍的重要路径
四川省图书馆作为全省公共图书馆的龙头馆和省级古籍保护机构,将在条例施行后发挥关键作用。馆长王龙介绍了古籍工作的新图景。
如在修复方面,四川目前已形成较为完善的体系,包括国家级古籍修复中心1家、古籍修复传习所5家、省级古籍保护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非遗古籍修复技艺传承人5名,年修复能力超过6万叶,形成科技与技艺深度融合的古籍修复体系。
在活化利用方面,已出版整理古籍成果100多种,数字化古籍44万余拍,建成四川历史名人文献馆专题展馆,举办“诗歌里的四川”“典籍里的川茶故事”等特色展陈70余次,成功打造“跟着古籍游四川”研学项目、“一帧蜀籍”古籍日历,并开发了众多古籍文创产品。
▲四川省图书馆
王龙表示,条例实施后,将实施文化遗产保护重点支持项目,从数字化利用、整理研究、内涵挖掘、宣传推广等多个方面发力。深耕数字化利用,构建开放共享的数字知识服务体系,聚焦入选国家级、省级名录的珍贵古籍以及地方特色古籍,系统性推进古籍的信息化、智能化利用,让古籍“一键可读”“一屏可览”。
依托普查成果,强化整理研究力度,在前期古籍普查的基础上加强普查数据的审校,有序推进全省古籍书目的编纂,搭建古籍目录知识服务平台。通过目录提要、善本再造、影印出版等方式,揭示古籍在历史、文化、学术等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深入挖掘古籍内涵,打造特色品牌活动,持续从古籍中汲取灵感和素材,结合现代社会的需求和审美观念,打造古籍专题展览、“妙手书医”古籍修复体验、川图文创、中华经典传习所等一系列具有代表性和吸引力的品牌活动,让古籍文化以鲜活、多元的姿态融入当代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