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王晶晶
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坚持对外开放,推动多领域合作共赢”确定为明年我国经济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会议明确提出稳步推进制度型开放,积极发展数字贸易、绿色贸易,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等举措。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在全球竞争格局深刻调整、国际规则体系加速重塑的背景下,制度型开放正成为我国应对变局、塑造国际合作与竞争新优势的战略抓手。
制度型开放:锚定规则竞争筑牢发展韧性
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聚焦“稳步推进制度型开放”作出重要部署。在当前国际环境下,这一举措对我国塑造国际合作竞争新优势,有着怎样的深层战略意义?
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员高凌云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与往年相比,今年稳步推进制度型开放的战略部署,呈现出更强的针对性,其战略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释放制度创新红利,构筑吸引全球高端技术、数据及人才等优质要素集聚的“强磁场”;二是重塑竞争新优势,推动我国从产业竞争优势向更高层级的规则制定能力跃升,切实增强国际话语权;三是以高水平开放倒逼深层次改革,主动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破除阻碍要素流动的体制机制藩篱,进而充分激活超大规模市场的内生动力,筑牢中国经济应对外部风险的韧性防线。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陈红娜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推进制度型开放,是我国对全球竞争与合作格局深刻变化的主动回应。放在国际大背景下看,首先,大国博弈在一段时期内可以表现为关税战、科技战,但终究要回到规则和标准竞争上来,即通过理性博弈把分歧锁定在一套规则体系之内,在可接受的框架内长期竞争。只有通过开放与对接,把自身制度纳入国际规则互动网络之中,才有资格、有条件在规则层面占有一席之地。
其次,经济全球化新阶段下,制度安排越来越趋于区域化、集团化,但产业链供应链仍是“本地化+区域化+全球化”叠加的混合形态,企业既要深耕本土和周边市场,嵌入区域供应链,又要在原材料采购、技术合作、资本运作和品牌运营上保持全球配置能力。制度型开放的意义就在于打通不同市场间的制度阻隔,为企业构建一个规则相容、流转顺畅的多层市场环境。
再次,技术创新、数字经济和绿色发展,正在成为下一阶段全球规则竞争的主战场。围绕数据流动、人工智能、绿色产品标准等议题,国际共识尚在形成中。在规则塑造的重要时期,主动开放、积极融入的意义重大,否则就会导致规则在别处被敲定,然后再以协议条款、认证体系、市场准入门槛等形式被动接受,不仅要承受高昂的适配成本,还可能在关键技术路径上被锁定在不利位置。
推动从规则的“接受者”向“参与者”乃至“引领者”跨越
当前,我国已是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货物贸易国、对外投资大国。从我国自身发展阶段和国际角色变化看,制度型开放的重要性尤为凸显。受访专家表示,我国在国际竞争与合作方面呈现以下三方面新特征。一是竞争焦点从“边境上”向“边境后”深度延伸;二是全球价值链布局由效率驱动转向安全驱动和价值观驱动;三是数字贸易和绿色发展已成为全球竞合的新高地。
“再沿用过去‘适应现有规则’的思路已难以匹配现实需要。”陈红娜分析,一方面是因为我国这样的体量与能力也意味着责任,需要为全球提供更多兼顾发展诉求和安全关切的制度方案;另一方面也源于我国在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等新兴领域拥有的巨大发展利益,需要把制造端的性价比优势及时转化为可持续的规则优势。制度型开放是把两个目标协同起来的重要途径,既可向全世界分享成熟、可复制推广的制度经验,从而自然延伸为国际规则;又能把开放压力转化为进一步推动国内改革的动力。同时,哪些领域可以高水平开放、如何开放,哪些环节需要实施审慎管理、设置必要防护,都可以在制度框架内不断探索。
高凌云认为,在当前国际背景下,制度型开放成为应对国际变局、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核心抓手。一是通过主动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形成倒逼机制,驱动国内企业与产业在管理效能、技术标准及合规体系上实现质的跃升。二是依托法律、制度的稳定性,构筑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对冲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三是助力我国在国际规则重塑中实现角色转换,推动从规则的“接受者”向“参与者”乃至“引领者”跨越,从而在数字贸易、绿色发展等新兴领域抢占规则制定权与国际话语权。
以制度型开放促标准融通提升全球价值链话语权
在企业“引进来”与“走出去”的双向开放格局下,如何推动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相通相容,从“标准接受者”向“标准引领者”转变,提升全球价值链话语权?
在高凌云看来,核心在于将我国庞大的产业实践转化为通用的国际规则。一是对标与互认。在研发设计阶段就嵌入国际先进标准体系,通过双多边互认机制消除市场准入壁垒。二是优势转化。依托我国在新能源、跨境电商、移动支付等领域的先发优势,积极参与ISO、IEC等国际组织工作,推动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三是积极推广。借助“一带一路”和RCEP等合作机制,在新兴市场先行先试推广中国标准,通过事实上的广泛应用倒逼与国际标准体系的融合与更新,从而真正掌握全球价值链话语权。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还提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高凌云表示,制度型开放是推动共建“一带一路”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根本驱动力,通过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深层次制度要素的对接,能够有效打破跨境要素流动的隐性壁垒,推动企业“走出去”从依靠要素成本优势的“硬联通”项目建设,向输出中国标准、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的“软联通”制度协同跃升,从而在产业链、供应链的深度融合中提升话语权与价值链地位。
此外,在风险防控与规则适配方面,需要加快构建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涉外法治保障体系,完善国别法律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与企业合规经营指导指南,健全多元化跨境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同时,应积极参与数字经济、绿色发展等新兴领域的规则制定与互认,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高水平的制度供给保障中国企业行稳致远。
高凌云表示,促进企业“引进来”与“走出去”双视角,推进制度型开放还需聚焦多个重点领域深化改革,进而构建国际合作新局面。比如,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与跨境交付、数字经济的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机制,以及竞争中性原则的实质性落实等。推进改革大的原则,一方面要破除制约“引进来”的隐性壁垒,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另一方面要消除阻碍“走出去”的规则差异,通过对接国际通行规则降低企业合规成本与交易风险。以此,构建内外贸一体化的制度体系,提升我国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中的话语权与规则制定权,从而以高水平制度型开放重塑国际合作竞争新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