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民清理花园里的宠物粪便。新京报记者 郭延冰 摄
遛狗不拴绳,将涉嫌违法,轻则罚款,重则拘留。
据央视新闻报道,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针对当下社会生活中频发的宠物伤人隐患,新规第八十九条对养犬行为的约束作出规定,对于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警告,拒不改正则面临一千元以下罚款。
此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或者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视情节轻重,将被处以警告、十日以下拘留、一千元以下罚款。
过去,养犬往往被认为是私事,外人无权干涉,遛狗栓不拴绳、是否清理粪便,多归结于狗主人的素质问题。对于不文明养犬行为,则依靠地方性法规约束,而犬只管理涉及部门虽多却无明确主管部门,由此引发的矛盾纠纷难以得到有效解决。随着新规施行,这一局面有望得到彻底改变。
对于最为普遍的“遛狗不拴绳”等违规行为,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从国家法律层面,不仅明确了公安机关的查处职责,更明确了处罚范围和标准,让执法更加有章可循。而对于广大养宠人来说,文明养犬,将不再只是道德倡导,而是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
近年来,国内家养宠物犬数量持续攀升,根据《2025中国宠物产业白皮书》,2024年中国城镇宠物(犬猫)数量已达1.2亿只。与此同时,违规饲养烈性犬、犬只伤人事件时有发生,多次引发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甚至引发养宠与非养宠人群之间的对立。
因此,对养宠行为予以规范,十分必要。从社会层面而言,将不文明养犬行为,上升至治安管理层面进行规制,不仅有助于文明养犬行为的养成,厘清权利义务边界,对于解决涉犬矛盾、维护城市公共秩序,更具有重要意义。
具体来看,不文明养犬的违法成本将显著提升。相较于以前“警告和五百元以下的罚款”的轻微处罚,新规的处罚范围和力度大幅提升,从警告、罚款再到拘留,形成了阶梯式处罚体系。
这意味着违规养犬不只是民事纠纷,也不再只是赔钱了事,涉事人可能面临来自“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的双重追责,这无疑将对违规养犬行为形成强有力的约束。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新规还将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纳入规制范围。这一规定将有助于从源头治理层面打击非法售卖危险动物行为,减少流入社会的烈性犬数量,提升公共空间安全性。
法律“拴紧”遛狗的绳,不仅是对养犬人行为的规范,更是对社会公共安全和文明养犬风尚的有力维护。可以预见,未来随着新规的施行,城市街头“牵绳遛狗”将成为养犬人的行为自觉,人与宠物乃至人与人之间的相处有望更加和谐。
撰文 / 丛林(媒体人)
编辑 / 王言虎
校对 / 付春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