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泉阳泉(600189)发布公告,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
根据《警示函》,公司在截至2024年1月8日的12个月内,因诉讼和仲裁事项涉案金额为1.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93%,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相关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年前三季度,泉阳泉实现收入10.22亿元,归母净利润2467万元。
上一篇:调解故事|从“堵门哭闹”到“握手言和”,调解员情法相融化干戈
下一篇:原创 欧盟无限期冻结俄资产引反击,俄央行索赔2290亿美元起诉欧洲清算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