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8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北京市永定河保护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一、立法背景
永定河是首都北京的母亲河,是京津冀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生态屏障和生态廊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永定河保护工作。202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河北考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时,对永定河流域防洪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有必要通过京津冀协同制定条例,健全完善保护治理的制度机制,解决永定河保护治理中的突出问题,保障首都安全,推进流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作为第一部京津冀流域协同立法,立法过程中,三地人大常委会加强沟通协调,联合开展实地调研,请水利部及海河水利委员会给予指导,对条例进行四轮集中研讨,实现法规文本协同、立法程序同步。2026年1月1日,京津冀三地的永定河保护条例将同日施行。
二、立法思路和主要内容
《条例》立足综合性立法定位,坚持系统保护,统筹推进永定河流域的防洪安全、水资源安全、生态安全和文化保护传承,强化流域协作、区域协同和部门联动;针对北京的水系特点以及保护治理中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条例》共九章六十九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完善保护管理体制机制
《条例》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落实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一是明确保护的基本原则和流域管理总体要求;二是明确本市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和海河流域管理机构的统筹指导,加强与上下游地区协作,协同落实全流域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要求;三是明确本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保护职责;四是鼓励利用社会资本,通过市场化运作等方式,推动多元主体参与流域治理;五是统筹推进永定河保护和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支持科技研发应用,加强宣传教育,鼓励社会参与。
(二)完善规划与管控制度
《条例》建立健全规划和管控制度,充分发挥规划对永定河保护的引领、指导和约束作用。
一是明确将永定河保护工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水资源、防洪排涝、水土保持等专项规划;二是细化相关国土空间、水域空间管控、防洪排涝等规划的编制要求;三是明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滨水空间建设、水岸经济发展等要求。
(三)健全防洪安全制度
《条例》完善永定河防洪减灾体系,固化本市洪水防御经验,提高防汛抗洪和应急抢险救灾能力。
一是明确防洪工作总体要求;二是加强防洪工程建设和管理,强化涉河工程建设管控要求;三是明确永定河流域禁止的活动;四是明确山区防洪要求,完善山洪灾害防御制度,提高山区防洪减灾能力;五是完善防汛应急预案,明确汛前及汛期准备工作、防汛调度、防汛避险人员转移等要求;六是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作出专门规定。
(四)强化水资源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制度
《条例》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加强水资源利用管理。
一是明确流域水资源保护的总体要求;二是规定依法划定和调整水源保护区范围;三是明确推进官厅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功能恢复与保护;四是定期开展地下水资源状况调查评价,明确地下水资源保护要求;五是落实国家有关要求,加强生态用水保障;六是完善流域水网建设和水资源调蓄配置要求,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七是规定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制度措施。
(五)完善生态保护与修复制度
《条例》完善永定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制度,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
一是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原则,明确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总体要求;二是实施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加强建设项目水污染防治和入河排污口监管;三是强化农业面源污染、工业污染和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四是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明确生态修复、水网工程生态化建设改造、增殖放流和禁渔要求。
(六)健全文化保护传承制度
《条例》加强永定河流域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力度,统筹推进流域产业发展与遗产保护、文化挖掘、文脉传承。
一是明确永定河文化资源调查、水文化遗产保护、红色文化保护的要求和措施;二是统筹利用各类资源,加强流域文化展示,培育乡村文化产业,促进流域文化产业与旅游业、农业融合发展;三是明确依托滨水空间推进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
(七)深化区域协同与流域协作制度
《条例》强化流域上下游地区协同联动,增强各项举措的关联性和协同性,提升流域系统治理效能。
一是加强上下游地区政府跨区域沟通协作,明确政策制定、防洪减灾、生态补水、水污染物排放等方面的协同要求;二是完善水污染联防联控制度和应急处理措施;三是健全生态用水流域协同保障机制,完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四是加强流域联合监测和信息共享,推动执法与司法协作。
此外,考虑到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已有明确规定,为减少条文重复,对法律责任作了衔接性规定。 (《条例》全文见八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