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周翼
12月8日,一名女性游客发帖称,在云南丽江泸沽湖景区旅游时,遭酒店工作人员侵犯,已报警立案,警方已以涉嫌强奸对相关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该游客称,该酒店工作人员拿酒店总卡打开房门,事发后未收到酒店和景区的任何口头道歉,酒店向游客户籍所在地报警,称帖子影响酒店正常经营。
12月12日,事发酒店管理者告诉封面新闻记者,目前酒店已暂停营业,曾多次联系该游客未获回应,具体情况需以警方调查为准。当地警方表示,该案件已移交刑侦大队办理。
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犯罪嫌疑人个人实施猥亵行为,根据罪责自负原则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在民事方面,如果酒店未对员工尽到管理义务或未及时制止侵权行为、未在事发后采取救助措施,构成违约以及侵权,需承担与其过错程度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女子称酒店员工被猥亵
嫌疑人已被刑拘
涉事酒店 图据网络
该游客称,自己12月3日、4日住在泸沽湖山屿海湖景度假酒店(花海码头店)。5日凌晨,酒店工作人员拿酒店总卡刷开她的房间,对她实施侵犯。她在评论区表示,自己当晚“有点喝多了”,该酒店工作人员实为酒店前台。
游客发帖称被酒店员工猥亵 网络截图
12月8日,该游客发帖称,事发后该酒店仍正常营业,只称是工作人员的问题,老板一概不知情。在12月11日的帖子中,该游客称,事发当天已报警,相关嫌疑人已经被刑拘,“景区不见任何回复,至今未收到酒店景区的任何口头道歉”。
该游客还表示,酒店向她户籍所在地进行报警,称帖子影响了酒店正常经营。在该帖下方评论区,该游客称酒店在相关APP已暂时下架,景区给她打电话说已对酒店进行相关核查。
游客发帖称被酒店员工猥亵 网络截图
帖子中的立案告知书显示,宁蒗彝族自治县公安局认为此案符合刑事立案条件,已以嫌疑人涉嫌强奸案侦查。
12月12日,封面新闻记者查询各大酒店预订平台发现,该酒店已处于无法显示或“暂无可订房型”状态。
酒店称“愿意赔偿”
目前已停业整顿
12日当天,封面新闻记者通过该酒店公开电话,联系上一位自称酒店管理方的男子。他表示,涉事男子为酒店前台,入职3个月,已经被警方带走调查,警方已提取床单、监控等相关证据。
该男子表示,酒店已于12月11日暂停营业,正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因为确实在我们酒店发生的事情,也是我们酒店员工,我们肯定是有一部分责任的。”但该男子说,帖子部分内容有出入,“他们之前曾一起喝酒,她是酒后员工扶进房间的。具体是员工拿她的房卡,还是拿酒店的总卡开门,这个还没有定性。”
该男子称,因为该游客在平台上发表的言论只有结果没有过程,“很多不明真相的网友只看到了结果,大家肯定都很同情,然后就对酒店进行攻击,包括打电话来辱骂,在酒店平台下留言,导致酒店很难经营下去”。
该男子还表示,事发后曾发多条信息给该游客,未获得回应,“我们尊重公安机关调查结果,受害方需要我们配合、帮助的都可以提出来,如果需要我们赔偿,她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该赔偿的我们会赔偿。”
当事人称“精神状态不好”
警方回应“等官方通报”
12月12日,该游客告诉封面新闻记者,事发当天她“喝得有点晕”,涉事酒店员工与另一人扶她回房间后,出房间并关了房门。随后,涉事员工单独又打开她房间门实施了猥亵,“当时我是知道发生了什么,但不是特别清醒能马上做出反应。”
该游客表示,酒店没有联系过她赔偿,她提供的与酒店聊天记录显示,她认为酒店非法获取她私人信息去报警,酒店则声称“酒店始终尊重并配合司法程序。关于本案的一切事宜,请通过司法机关或您的律师依法推进,我们将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履行应尽责任”。
该游客还表示,警方说对方承认猥亵事实,12日前将证据移交检察院,目前还在等待中,“该事件我没有说过任何一句不实信息,(我)精神状态不太好,不敢一个人出门,看到异性也挺害怕的。”
事件曝光后,立即引发广泛关注。12日,丽江泸沽湖景区工作人员告诉封面新闻记者,此事已涉及刑事案件,由公安部门介入处理的,具体情况要以公安处理结果为准。
丽江泸沽湖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该事件属于社会治安案件,已由公安机关负责处理,并按照文旅主责单位的要求,对酒店方面进行了线上线下的停业整顿,相关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刑拘,正在进行案件办理,结论需要公安机关调查为准。
封面新闻记者随后致电宁蒗彝族自治县公安局泸沽湖派出所,工作人员称,此案目前已移交刑侦大队办理。宁蒗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回应称,因涉及个人隐私,需当事人自己向警方了解,“等我们官方的通报消息。”
律师解读
一起喝酒不代表同意猥亵行为
截至发稿,暂未有警方官方通报发出。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根据《民法典》规定酒店作为经营场所,对入住旅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涉案员工如利用酒店配备的总卡开门作案,说明酒店对员工管理、房卡使用监管存在明显疏漏,未充分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且酒店方也已承认自身有责任,并表示愿意通过法院诉讼解决赔偿问题。
针对当事人提到,酒店向警方报案称帖子影响酒店正常经营,付建表示,当事人发帖若基于事件真实经过,无捏造、歪曲事实或使用侮辱性言辞恶意诋毁,就属于消费者对自身消费体验的客观反馈,是行使对商家的监督权利,不构成名誉权侵权,“酒店的起诉大概率无法律依据,难以得到法院支持。”
付建还特别提到,猥亵是违背当事人自由意志的行为,双方此前是否一起喝酒,是否一起进房间,都不改变猥亵的法律定义,猥亵的核心是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的非性交淫秽行为,与这位男生一起喝酒,不代表同意该男生实施猥亵行为,“如果女方意识清醒,且未作出明确抗拒,可能不构成猥亵,而员工趁女方意识不清,实施亲密行为有可能构成猥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