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吉林新闻12月12日电(王爽 王欣婷)近日,德惠市人民法院民三庭受理一起案件,法官针对健康权、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特点,创新开展“以审促调、以调促执”工作模式,成功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当场履行。
法官介绍,健康权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历来具有“标的不大但争议不小”的鲜明特点,此类纠纷多发生在邻里、亲属等熟人之间,矛盾根源往往源于日常琐事的积累,一旦爆发便容易陷入“寸步不让”的僵局。
法官表示,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大多先通过公安机关处理,如公安机关调解未果,再通过法院对于民事赔偿部分进行审判。更值得关注的是,此类案件若简单以判决结案,不仅容易引发上诉,即便判决生效,自动履行率也较低,随着法律程序的进行,可能让熟人关系彻底破裂,甚至引发新的矛盾冲突。
该院民三庭的法官们针对突出问题,打破“重判决、轻调解”的传统思维,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创新构建“审调融合、执调衔接”的工作机制,帮助当事人先解心结、再解钱结。
对于健康权纠纷案件,民三庭在接到此类案件后,会第一时间调取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处罚决定等,全面掌握纠纷发生的来龙去脉、争议焦点以及当事人的情绪状态。同时,主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一方面耐心倾听诉求,疏导对立情绪;另一方面结合法律规定,清晰阐释各方的权利义务,让当事人对案件结果有理性预期。
为增强调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法官充分利用“熟人社会”的特点,从法理、情理、事理多个维度释法明理,帮助当事人打开“心结”。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以即将开庭审理的标准梳理证据、明确责任,向当事人讲清“胜诉可能赢了官司输了关系,败诉不仅要担责还要付成本”的道理,引导双方理性协商,将选择权交给双方。对于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法官当场明确履行方式,积极促成双方当场履行,确保纠纷彻底解决。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深化“以审促调、以调促执”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纠纷多元化解体系,用更有温度的司法服务破解民生难题,让司法公正既“看得见”又“摸得着”,为构建和谐邻里关系、平安社区建设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