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2月10日讯(记者 杜方奇)“学校门口100米内禁摆地摊,200米内不设网吧酒吧,1000米内禁建垃圾填埋场……”12月10日,枣庄市召开《枣庄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新闻发布会,宣布这部全省首部聚焦校园周边环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以四十三条刚性规定,从安全、市容、人文三大维度构建全链条治理体系,为全市1231所校园、85万余名师生筑牢安全屏障。
回应民生关切 立法破解治理难题
“孩子放学路上总被流动摊贩堵,网吧就在学校旁边,家长们天天提心吊胆。”发布会现场,一位学生家长代表的心声道出了长期以来的社会关切。数据显示,枣庄市校园周边行政复议申请量从2022年的26件激增至2024年的130件,涉校安全、市容乱象等问题成为投诉焦点。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校园周边交通拥堵、业态混杂、部门职责交叉等问题日益凸显,亟需以法治手段破解。
“制定《条例》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更是回应群众期盼的民生工程。”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恒介绍,针对原有管理规范“碎片化、原则化”的痛点,《条例》历时多轮调研论证,广泛吸纳学校、家长、执法部门意见,明确政府、部门、学校、家长等各方责任,填补了全省校园周边环境专项立法的空白。山东省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明确指出,该试点“对优化涉企行政复议服务、提升法治营商环境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三大维度发力 划定校园安全“硬边界”
《条例》共六章四十三条,聚焦安全、市容、人文三大环境,推出一系列刚性举措,让校园周边治理有法可依。
在安全环境方面,构建“技防+人防”双重保障。《条例》明确学校门口及围墙需安装视频监控,门卫室配备一键式报警装置,公安机关将整合周边监控资源形成防控网络。上放学时段实行“高峰勤务”制度,公安民辅警、教师、志愿者组成“护学岗”值守,学校门口需设置拒马、隔离墩等防冲撞设施。针对校车安全,要求配备专职照管人员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从制度层面防范风险。
市容环境治理直击痛点。《条例》创新性规定学校门口最低交通行走距离100米范围内禁止摆摊设点,从源头上解决放学时段交通拥堵问题。对校园周边施工项目,要求建设单位提前告知学校并采取防护措施,油、气、电等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距离标准,避免施工扰民和安全隐患。
人文环境守护更显温度。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条例》划定“200米禁区”,明确学校围墙外延200米内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电子游戏厅等不适宜学生活动的场所,同时严禁设置烟(含电子烟)、酒、彩票销售网点。校园周边文具店、玩具店不得销售含暴力、色情内容的商品,从环境熏陶层面护航青少年成长。
破解监管难题 明确部门职责“施工图”
“以前校园周边问题,找公安说归城管管,找城管说涉及市场监管,现在《条例》把责任白纸黑字写清楚了。”枣庄市教育局局长王光明介绍,《条例》首次以法规形式明确“教育部门统筹协调、公安部门主抓治安、城管部门整治市容”的分工体系,建立“学校吹哨、部门报到”联动机制。
针对家长高度关注的校外托管、培训机构乱象,《条例》设定严格准入门槛:校外培训机构需取得办学许可证,托管机构必须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从业人员需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并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市场监管部门将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消防救援机构对场所安全进行专项排查,形成“审批-监管-执法”闭环。
在交通治理方面,创新“疏堵结合”模式:通过设置学生安全通道、建设人行立体过街设施、推行错峰放学等措施优化通行环境;采取即停即走、单向通行、远端停车等方式,缓解上放学时段交通压力。“我们将在试点学校门口设置智能抓拍系统,对违规停车行为实时处罚。”枣庄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多部门联动 确保法规落地见效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发布会明确了《条例》实施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教育部门将组织全市校长、安全管理员开展专题培训,确保每位教职工熟知条例内容;司法部门将把《条例》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通过“法治副校长进校园”“社区宣讲”等形式实现全覆盖;行政审批部门将严格执行准入标准,对校园周边业态审批实行“一票否决制”。
“我们将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每月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检查。”枣庄市城市管理局负责人介绍,针对违规摆摊、私搭乱建等行为,将依法采取没收违法物品、罚款等处罚措施;对拒不履行复议决定的单位,将制发《责令限期履行通知书》并予以通报。
作为全省首个校园周边环境管理专项法规,《条例》的出台已获得省级层面认可。此前,枣庄市两份涉校治理案例已入选山东省优秀行政复议案卷,相关经验将为全省校园安全治理提供“枣庄样本”。“下一步我们将细化配套措施,让《条例》真正落地生根,让每一位学生都能在安全、和谐的环境中成长。”孙恒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