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在滨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八次会议暨立法十周年座谈会上获悉,滨州市自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共制定地方性法规24部、政府规章17部。
据悉,滨州市立法工作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多个关键领域,特别是在社会心理服务、中小学生集中就餐饮食健康管理、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富有创造性的立法实践,构建起具有滨州特色的地方立法体系,为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支撑。
会议指出,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确保立法与中央、省委、市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要精准服务大局,做到“有为、有序、有力、有效”,以高质量立法赋能高质量发展。要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发挥基层联系点“直通车”作用,拓展公众参与立法渠道。要加强立法能力和智库建设,持续优化立法工作流程,建强专业化人才队伍。要统筹立改废释,常态化开展立法后评估,增强立法系统性、协同性、时效性,不断推动滨州市地方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最美滨州篇章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