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立案一庭成功调解一起工亡赔偿纠纷,通过耐心疏导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既保障了受害者家属合法权益,也为雇主化解了履约难题。
2024年8月,李某华在工作中不幸因工伤离世,雇主张某峰承诺支付90万元赔偿金及丧葬费等费用,却仅履行了60万元给付义务,剩余30余万元迟迟未付。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李某华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调解。
法院受理案件后,调解员全面梳理案情,充分倾听双方诉求。了解到张某峰因资金周转困难无法足额支付,而家属因失去家庭主要劳动力,亟需赔偿款维持生计后,调解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双方明晰权利义务,一方面告知张某峰履行赔偿义务是法定义务,另一方面引导家属体谅雇主实际困境。
经过调解员耐心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张某峰于年底前一次性付清剩余30余万元款项,该纠纷就此圆满化解。此次调解是昌邑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为化解劳动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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